[發明專利]用于電力設備除塵器的排塵控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45157.1 | 申請日: | 2013-0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1112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22 |
| 發明(設計)人: | 楊周波;何濟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海豐電力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45/16 | 分類號: | B01D45/16;B01D46/48;B03C3/88 |
| 代理公司: | 浙江永鼎律師事務所 33233 | 代理人: | 陸永強 |
| 地址: | 311812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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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力設備 除塵器 控制 裝置 | ||
1.一種用于電力設備除塵器的排塵控制裝置,包括具有用于排放灰塵的排塵通道(1a)的排塵座(1),該排塵通道(1a)的一端為進塵端,另一端為排塵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塵座(1)上設有能將所述排塵通道(1a)隔斷或導通的通斷排塵機構(2),在排塵座(1)的側部設有與所述排塵通道(1a)排塵端連通且當排塵通道(1a)被通斷排塵機構(2)導通時能使進入其內的灰塵減速并重新返回所述排塵通道(1a)排塵端的緩沖回塵腔(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力設備除塵器的排塵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緩沖回塵腔(4)底部具有從排塵通道(1a)排塵端傾斜向上朝外延伸的緩沖斜坡(4a)。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電力設備除塵器的排塵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緩沖斜坡(4a)靠近排塵通道(1a)排塵端的寬度尺寸小于該緩沖斜坡(4a)遠離排塵通道(1a)排塵端的寬度尺寸。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用于電力設備除塵器的排塵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緩沖回塵腔(4)包括一端與排塵座(1)固連的筒狀體(41),在筒狀體(41)另一端設有端板(42),所述的端板(42)和筒狀體(41)形成所述的緩沖回塵腔(4)。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電力設備除塵器的排塵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通斷排塵機構(2)包括水平設置的閘板(21),且該閘板(21)與能驅動其將排塵通道(1a)隔斷或導通的驅動機構相連。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電力設備除塵器的排塵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驅動機構包括氣/油缸(5a),在端板(42)遠離排塵座(1)的一端面上設有用于固定所述氣/油缸(5a)且內部具有輔助腔室(6a)的連接座(6),在連接座(6)上設有與所述輔助腔室(6a)連通的檢修孔(61),在連接座(6)上還設有能將所述檢修孔(61)蓋住的蓋板(62)。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電力設備除塵器的排塵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緩沖回塵腔(4)內設有一端與閘板(21)相連,另一端貫穿所述的端板(42)且端部延伸至輔助腔室(6a)內并與氣/油缸(5a)活塞桿相連的拉桿(7),在端板(42)靠近連接座(6)的一端面上設有與拉桿(7)密封連接的密封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電力設備除塵器的排塵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筒狀體(41)包括水平設置的頂蓋(41a),在頂蓋(41a)下方設有傾斜向上朝外延伸的斜板(41b),在頂蓋(41a)兩側邊上分別設有與所述斜板(41b)兩側邊一一固連的兩塊側板(41c),所述的緩沖斜坡(4a)設置在斜板(41b)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電力設備除塵器的排塵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側板(41c)靠近斜板(41b)的一端設有向下朝內彎曲的導流部(c)。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電力設備除塵器的排塵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驅動機構還包括手搖驅動輪(5b)或電動機(5c),所述的手搖驅動輪(5b)和電動機(5c)均通過傳動結構與閘板(21)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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