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機動車輛的慣性鎖定反應式保險杠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44102.9 | 申請日: | 2013-0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4120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14 |
| 發明(設計)人: | 芒格拉·M·杰伊阿蘇里亞;詹姆士·齊·程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9/38 | 分類號: | B60R19/38;B60R19/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劉奕晴;李云霞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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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輛 慣性 鎖定 反應式 保險杠 | ||
1.一種用于車輛的前端結構,包括:
車架;
撐桿,所述撐桿由車架支撐,所述撐桿可沿著車輛的縱軸相對于車架移動;
第一結合構件,可沿著所述縱軸相對于撐桿移動;
第二結合構件,固定到車架并位于第一結合構件的后部;
阻擋構件,可與撐桿一起縱向地移動,還可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相對于撐桿移動,在第一位置,阻擋構件不妨礙撐桿相對于第一結合構件向后移動,在第二位置,阻擋構件防止撐桿相對于第一結合構件向后移動,從而撐桿相對于車架的向后移動驅動第一結合構件進入與第二結合構件鎖定接觸的狀態;
慣性致動的觸發器機構,位于撐桿和車架之間,所述觸發器機構包括質量塊,所述質量塊被安裝為使得撐桿的高于閾值的減速度致使質量塊相對于撐桿向前慣性移動,所述慣性移動使得觸發器機構處于鎖定狀態,在鎖定狀態下,觸發器機構被鎖定,以免相對于車架向后移動,撐桿相對于車架的繼續向后移動使得鎖定的觸發器機構將阻擋構件推壓到第二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前端結構,其中,所述觸發器機構還包括:
凸輪,樞轉地安裝到撐桿;
致動器,當觸發器機構位于鎖定狀態時,致動器被推向凸輪,使凸輪向后運動并使凸輪旋轉,凸輪的旋轉將阻擋構件推壓到第二位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前端結構,其中,所述質量塊是可圍繞車輛的橫軸樞轉的擺動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前端結構,還包括導軌,所述導軌被安裝到車架上,并沿著縱軸延伸,所述導軌支撐觸發器機構進行縱向移動。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前端結構,所述閾值被設置為能夠區分下述兩種碰撞的大?。篴)車輛碰撞行人;b)車輛與比行人重的物體碰撞。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前端結構,還包括:
彈簧,設置在撐桿和車架之間,用于施加阻止撐桿相對于車架向后移動的力。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前端結構,其中,第一結合構件和第二結合構件中的至少一個為楔形。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前端結構,其中,所述撐桿包括粉碎罐。
9.一種用于將保險杠橫梁安裝到機動車輛的車架上的裝置,包括:
撐桿,具有適于附著到保險杠橫梁上的前端以及適于與車架結合以沿著碰撞軸相對于車架向后移動的后端;
第一結合構件,與撐桿相鄰地安裝,可沿著碰撞軸相對于撐桿移動;
第二結合構件,固定到車架上并位于第一結合構件的后部;
阻擋構件,安裝到撐桿上,與撐桿一起縱向移動,還可相對于撐桿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在第一位置,阻擋構件不妨礙撐桿相對于第一結合構件向后移動,在第二位置,阻擋構件防止撐桿相對于第一結合構件向后移動,從而撐桿相對于車架的向后移動驅動第一結合構件進入與第二結合構件鎖定接觸的狀態;
質量塊,安裝在撐桿和車架之間,使得撐桿大于閾值的減速度導致質量塊相對于撐桿向前慣性移動;
致動器,通過質量塊的慣性移動而被鎖定,以免相對于車架向后移動,撐桿的繼續向后移動使得鎖定的致動器將阻擋構件推壓到第二位置。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還包括:
凸輪,被安裝為相對于撐桿樞轉地運動,由于撐桿的繼續向后移動而使致動器推壓凸輪,使得凸輪旋轉,凸輪的旋轉將阻擋構件推壓到第二位置。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質量塊是圍繞車輛的橫軸樞轉的擺動體。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還包括導軌,所述導軌被安裝到車架上,沿著碰撞軸延伸,所述致動器由導軌支撐,以與撐桿一起移動。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還包括:
彈簧,被設置在撐桿和車架之間,以施加阻止撐桿相對于車架向后移動的力。
14.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閾值被設置為能夠區分下述兩種碰撞的大?。篴)車輛碰撞行人;b)車輛碰撞基本上比行人重的物體。
15.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中,第一結合構件和第二結合構件中的至少一種是楔形。
16.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撐桿包括粉碎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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