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袋型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40789.9 | 申請日: | 2013-0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477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14 |
| 發明(設計)人: | 宋曉晶;金大奎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SDI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2/00 | 分類號: | H01M2/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金擬粲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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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池 | ||
1.袋型電池,其包括:
電極組件,其具有第一電極、第二電極和在所述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二電極之間的隔板,所述第一電極、第二電極和隔板卷繞在一起;
電解質;
容納所述電極組件和所述電解質的袋;以及
固定所述電極組件的卷繞末端的固定部件,
其中:
所述固定部件包括基礎層和位于所述基礎層的至少一側的粘著層,所述固定部件接觸所述電極組件的外表面,和
所述基礎層的與所述電解質接觸的部分處于熔化狀態,并且所述粘著層在與所述基礎層的所述部分對應的區域被分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袋型電池,其中被分隔的所述粘著層包括彼此的分隔距離在0.01毫米至0.3毫米范圍內的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袋型電池,其中所述基礎層的處于熔化狀態的所述部分附著接觸所述袋的內表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袋型電池,其中所述基礎層具有在10微米至35微米范圍內的厚度。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袋型電池,其中所述粘著層具有所述固定部件的總厚度的2-16%的厚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袋型電池,其中所述粘著層具有1微米至4微米范圍內的厚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袋型電池,其中所述基礎層包括選自聚苯乙烯、定向聚苯乙烯、聚酰胺、聚丙烯腈、聚乙烯醇、聚碳酸酯、和聚乙烯-乙酸乙烯酯的材料。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袋型電池,其中所述基礎層是定向聚苯乙烯(OPS)膜。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袋型電池,其中所述電解質包括基于碳酸酯的溶劑。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袋型電池,其中所述基于碳酸酯的溶劑是選自碳酸二甲酯(DMC)、碳酸二乙酯(DEC)和碳酸二丙酯(DPC)中的至少一種。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袋型電池,其中所述固定部件圍繞所述電極組件的整個最外表面。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袋型電池,其中所述袋包括容納所述電極組件的第一袋部分、第二袋部分、通過粘附所述第一袋部分和所述第二袋部分的相對邊緣形成的粘附部分、和連接所述粘附部分的平坦部。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袋型電池,其中所述袋具有多層薄膜結構,所述多層薄膜結構包括作為薄膜的金屬層、覆蓋所述金屬層的一個表面的第一絕緣層、和覆蓋與所述金屬層的所述一個表面相對的所述金屬層的另一個表面的第二絕緣層。
14.袋型電池,包括:
電極組件,所述電極組件具有第一電極、第二電極和在所述第一電極和所述第二電極兩者之間的隔板,所述第一電極、第二電極和隔板圍繞所述電極組件的中心區域卷繞在一起,并且所述電極組件包括:
包括所述電極組件的卷繞末端的最外整理部,和
與所述卷繞末端相鄰的外表面,該外表面比所述卷繞末端更接近所述中心區域;
容納所述電極組件的袋;以及
固定部件,所述固定部件在所述電極組件和所述袋之間、所述最外整理部和所述外表面上,所述固定部件包括基礎層和粘著層,所述基礎層具有在約10-約35微米范圍內的厚度和包括選自聚苯乙烯、定向聚苯乙烯、聚酰胺、聚丙烯腈、聚乙烯醇、聚碳酸酯、和聚乙烯-乙酸乙烯酯的材料,并且所述粘著層具有所述固定部件的總厚度的2-16%的厚度。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袋型電池,進一步包括電解質,其中:
所述基礎層的與所述電解質接觸的部分處于熔化狀態和粘著接觸所述袋的內側,和
所述粘著層包括在所述最外整理部上的第一區域和在所述外表面上的第二區域,所述粘著層的所述第一區域和所述第二區域隔開0.01毫米至0.3毫米范圍內的分隔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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