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負氧離子發生器、負氧離子發生電路及負氧離子發生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32044.8 | 申請日: | 2013-0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175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22 |
| 發明(設計)人: | 李緒鵬;呂貞子;汪遠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緒鵬;呂貞子;汪遠林 |
| 主分類號: | H01T23/00 | 分類號: | H01T23/00 |
| 代理公司: | 安徽省合肥新安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34101 | 代理人: | 何梅生;郭華俊 |
| 地址: | 516001 廣東省惠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離子 發生器 發生 電路 裝置 | ||
1.負氧離子發生器,其特征是,包括高壓導線(1)、塑料外殼(2)、電阻(3)、導體(4)、電極(5)和石英玻璃管(6);所述石英玻璃管(6)的左端部形成有一個封閉的導體腔(61),所述塑料外殼(2)套設于所述石英玻璃管(6)的左端部上;所述高壓導線(1)的左端伸出于所述塑料外殼(2)之外,所述高壓導線(1)的右端與所述電阻(3)的左端相連接,所述電阻(3)位于塑料外殼(2)和石英玻璃管(6)之間的第一空腔(21)內。
所述電阻(3)的右端伸入所述石英玻璃管(6)的導體腔(61)之內且與位于所述導體腔(61)之內的導體(4)的左端部相連接;所述導體(4)的右端與所述電極(5)相連接,所述電極(5)伸出所述導體腔(61)且位于所述石英玻璃管(6)的主腔室(62)之內;所述石英玻璃管(6)的主腔室(62)之內充滿有媒質(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氧離子發生器,其特征是,所述電極(5)為碳纖維電極。
3.負氧離子發生電路,其特征是,包括開關(8)、氣泵(9)、變壓器(10)、第一高壓電容C1、高壓二極管D1、第二高壓電容C2、臭氧發生器(11)和負氧離子發生器(12);所述變壓器(10)包括初級線圈(101)和次級線圈(102);所述初級線圈(101)的第一端通過所述第一高壓電容C1所述次級線圈(102)的第一端相連接,所述初級線圈(101)第二端通過所述高壓二極管D1與所述次級線圈(102)的第二端相連接;所述初級線圈(101)通過開關(8)連接在交流電源上,所述氣泵(9)也通過開關(8)連接在交流電源上;所述負氧離子發生器(12)通過高壓導線(1)連接在所述第一高壓電容C1與所述次級線圈(102)之間;所述臭氧發生器(11)的第一端通過所述第二高壓電容C2連接在所述高壓二極管D1與所述次級線圈(102)之間,所述臭氧發生器(11)的第二端連接在所述次級線圈(102)的抽頭上;所述負氧離子發生器(12)為上述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負氧離子發生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氧離子發生電路,其特征是,所述臭氧發生器(11)包括兩個塑膠頭(1101)、熱縮絕緣套管(1102)、銅箔電極(1103)、石英管(1104)、不銹鋼彈簧電極(1105)和不銹鋼管(1106);所述熱縮絕緣套管(1102)、銅箔電極(1103)、石英管(1104)、不銹鋼彈簧電極(1105)和不銹鋼管(1106)均為兩端開口的圓筒形,且所述熱縮絕緣套管(1102)、銅箔電極(1103)、石英管(1104)、不銹鋼彈簧電極(1105)和不銹鋼管(1106)由外至內依次設置;所述兩個塑膠頭(1101)分別設置于所述臭氧發生器(11)的左右兩端以將所述臭氧發生器(11)的兩端封閉。
5.負氧離子發生裝置,其特征是,包括電源線(13)、開關(8)、臭氧發生器(11)、外殼(14)、負氧離子發生器(12)、隔板、水箱(15)、爆氣石(20)、氣泵(9)、變壓器(10)和導氣管(16);所述隔板包括第一隔板(17)和第二隔板(18);所述第一隔板(17)將所述外殼(14)內的空腔分為設備箱(19)和水箱(15);所述電源線(13)和開關(8)設置在所述設備箱(19)的側壁上;所述臭氧發生器(11)、氣泵(9)和變壓器(10)設于所述設備箱(19)的內腔中,所述氣泵(9)和臭氧發生器(11)之間通過所述導氣管(16)相連接。
所述爆氣石(20)和負氧離子發生器(12)均設于所述水箱(15)之內且位于水面之下,所述負氧離子發生器(12)位于水面之上;所述爆氣石(20)通過導氣管(16)與所述氣泵(9)相連接;所述第二隔板(18)將水箱(15)隔開且所述爆氣石(20)和負氧離子發生器(12)分別位于所述第二隔板(18)的兩側;所述負氧離子發生器(12)為上述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負氧離子發生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李緒鵬;呂貞子;汪遠林,未經李緒鵬;呂貞子;汪遠林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032044.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