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短信發送方法、裝置及移動終端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030747.7 | 申請日: | 2013-0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9627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08 |
| 發明(設計)人: | 曾元清;夏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14 | 分類號: | H04W4/14;H04W12/00;H04W88/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馬曉亞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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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短信 發送 方法 裝置 移動 終端 | ||
1.一種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果檢測到有短信需要發送,檢測是否接收到按鍵消息或者觸屏消息,如果是,則將準備發送的短信正常發送;
如果沒有檢測到按鍵消息或者觸屏消息,檢測短信發送是否由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的應用程序發起,如果是,則將準備發送的短信正常發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如果沒有接收到按鍵消息或者觸屏消息,并且所述短信發送不是由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的應用程序發起的,提示用戶非安全的應用程序需要發送短信;
詢問用戶是否愿意在所述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所述應用程序,如果用戶選擇在所述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所述應用程序,則將準備發送的短信正常發送,并在所述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所述應用程序,否則取消所述短信的發送。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鍵消息是由操作系統發出,表示用戶按下了手機按鍵的消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觸屏消息是由操作系統發出,表示用戶接觸了手機屏幕的消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程序信任列表是用于注冊應用程序的列表,在所述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的應用程序被認為是安全的,沒有在所述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的應用程序則被認為不是安全的。
6.一種短信發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按鍵或觸屏消息檢測模塊,用于在檢測到有短信需要發送時,檢測是否接收到按鍵消息或者觸屏消息,如果是,則將準備發送的短信正常發送;
短信來源檢測模塊,用于在沒有檢測到按鍵消息或者觸屏消息時,檢測短信發送是否由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的應用程序發起,如果是,則將準備發送的短信正常發送。
7.根據權利要求6的一種短信發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用戶提示模塊,用于在沒有接收到按鍵消息或者觸屏消息,并且所述短信發送不是由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的應用程序發起的,提示用戶非安全的應用程序需要發送短信;
用戶詢問及應用程序注冊模塊,詢問用戶是否愿意在所述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所述應用程序,如果用戶選擇在所述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所述應用程序,則所述用戶提示及應用程序注冊模塊將準備發送的短信正常發送,并在所述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所述應用程序,否則取消所述短信的發送。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短信發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鍵消息是由操作系統發出的,表示用戶按下了手機按鍵的消息。
9.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短信發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觸屏消息是由操作系統發出的,表示用戶接觸了手機屏幕的消息。
10.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短信發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程序信任列表是用于注冊應用程序的列表,在所述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的應用程序被認為是安全的,沒有在所述應用程序信任列表中注冊的應用程序則被認為不是安全的。
11.一種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包括權利要求6-10任一所述的短信發送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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