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脫毒劑及使用脫毒劑防止棉粕酸敗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025973.6 | 申請日: | 2013-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703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01 |
| 發明(設計)人: | 葉奎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喀什昌鼎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1/015 | 分類號: | A23L1/015;A23K1/14 |
| 代理公司: | 烏魯木齊合縱專利商標事務所 65105 | 代理人: | 湯建武;周星瑩 |
| 地址: | 844200 新疆維吾爾自*** | 國省代碼: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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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脫毒 使用 防止 酸敗 方法 | ||
1.一種脫毒劑,其特征在于按下述方法得到:按重量份數計,將4份至4.8份硫酸亞鐵、4份至4.8份硫酸鎂和0.6份至0.72份碳酸氫鈉溶于28份至32份水中混合成混合溶液。
2.一種脫毒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下述方法進行:按重量份數計,將4份至4.8份硫酸亞鐵、4份至4.8份硫酸鎂和0.6份至0.72份碳酸氫鈉溶于28份至32份水中混合成混合溶液。
3.一種使用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脫毒劑的防止棉粕酸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下述步驟進行:第一步,按重量份數計將1份EM原露原液溶于100份水中混合成EM原露溶液;第二步,以所需處理的棉粕中游離棉酚的重量為單位重量份數計,向所需處理的棉粕中加入重量是游離棉酚7倍至8倍重量份的脫毒劑,加完脫毒劑后對加過脫毒劑的棉粕進行攪拌后得到一次處理棉粕;第三步,以所需處理的棉粕中游離棉酚的重量為單位重量份數計,向一次處理棉粕中加入重量是游離棉酚7倍至8倍重量份的EM原露溶液,加完EM原露溶液后對加過EM原露溶液的一次處理棉粕進行攪拌后得到二次處理棉粕;第四步,將二次處理棉粕進行脫毒、發酵反應,脫毒、發酵反應的二次處理棉粕溫度為40攝氏度至45攝氏度、反應時間為20小時至26小時,脫毒、發酵反應后進將棉粕行冷卻降溫并干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止棉粕酸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四步中的干燥方式為通風干燥。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防止棉粕酸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步中的攪拌速率為40轉每分鐘至60轉每分鐘、攪拌時間為160秒至180秒,第三步中的攪拌速率為40轉每分鐘至60轉每分鐘、攪拌時間為160秒至180秒。
6.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防止棉粕酸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六步中將脫毒、發酵反應完成后,將棉粕干燥至棉粕的含水量為11%至14%。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止棉粕酸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六步中將脫毒、發酵反應完成后,將棉粕干燥至棉粕的含水量為11%至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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