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火電廠除塵器前水平煙道防垮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25032.2 | 申請日: | 2013-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476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7 |
| 發明(設計)人: | 張桂英;邵杰;席學章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核電力規劃設計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F23J13/00 | 分類號: | F23J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劉映東 |
| 地址: | 100095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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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火電廠 除塵器 水平 煙道 防垮塌 裝置 | ||
1.一種火電廠除塵器前水平煙道防垮塌裝置,所述前水平煙道(1)至少包括水平煙道壁(1-1)、膨脹節(1-2)、煙道內腔(1-4)、垂直煙道壁(1-5);所述水平煙道壁(1-1)和所述垂直煙道壁(1-5)通過所述膨脹節(1-2)聯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煙道壁(1-1)兩側開設有防垮塌裝置安裝孔(1-3),所述防垮塌裝置安裝孔(1-3)處設置有防垮塌裝置(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電廠除塵器前水平煙道防垮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垮塌裝置(2)至少包括:主體彎管(2-1)、堵頭(2-2)、擋風板(2-3)、磁鐵(2-4)、鉸鏈(2-5)、儲灰容器(2-6)、轉軸(2-7)、壓緊彈簧(2-8)、彈簧頂板(2-9);所述防垮塌裝置安裝孔(1-3)的孔徑與所述主體彎管(2-1)直徑一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電廠除塵器前水平煙道防垮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垮塌裝置安裝孔(1-3)位于正常積灰高度hsp以上,極限積灰和水混合物的高度hmax以下的位置,且所述防垮塌裝置安裝孔(1-3)的下沿高于所述正常積灰高度hsp;所述防垮塌裝置安裝孔(1-3)的孔徑約為1/6(hmax-hsp)-1/2(hmax-hsp)。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火電廠除塵器前水平煙道防垮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彎管(2-1)安裝在所述防垮塌裝置安裝孔(1-3)處,對稱設置在所述平煙道壁(1-1)兩側,所述主體彎管(2-1)上部安裝有60-100度的弧形擋風板(2-3),所述擋風板(2-3)靠近煙道上游內側并固聯在所述水平煙道壁(1-1)上,所述兩個擋風板(2-3)靠近煙道下游內側與所述水平煙道壁(1-1)之間均留有10-100mm的縫隙,所述主體彎管(2-1)的底部設置有所述開關堵頭(2-2)。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火電廠除塵器前水平煙道防垮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彎管(2-1)底部一側設置有所述磁鐵(2-4),另一側設置有所述鉸鏈(2-5),所述堵頭(2-2)通過所述鉸鏈(2-5)與所述主體彎管(2-1)活動聯接,所述磁鐵(2-4)與所述堵頭(2-2)磁吸;所述磁鐵(2-4)與所述堵頭(2-2)的磁吸力大于所述主體彎管(2-1)加上所述主體彎管(2-1)內充滿干灰的干灰重量,小于所述主體彎管(2-1)內充滿濕灰的濕灰重量,所述堵頭(2-2)重量為煙道負壓的絕對值乘以所述主體彎管(2-1)底部圓截面積。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火電廠除塵器前水平煙道防垮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彎管(2-1)底部一側設置有所述彈簧頂板(2-9),所述堵頭(2-2)通過所述轉軸(2-7)與所述主體彎管(2-1)活動聯接,所述壓緊彈簧(2-8)下端聯接在所述堵頭(2-2)上,上端聯接在所述彈簧頂板(2-9)上,所述壓緊彈簧(2-8)的剛度范圍大于所述主體彎管(2-1)內充滿干灰的干灰重量,小于所述主體彎管(2-1)內充滿濕灰的濕灰重量;所述底部堵頭(2-2)的重量為煙道負壓的絕對值乘以所述主體彎管(2-1)底部圓截面積。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火電廠除塵器前水平煙道防垮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垮塌裝置安裝孔(1-3)和所述主體彎管(2-1)橫截面為公知的幾何形狀,且相互吻合。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火電廠除塵器前水平煙道防垮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風板(2-3)為圓弧或平板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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