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管理裝置、通信系統以及通信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013522.0 | 申請日: | 2013-0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173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15 |
| 發明(設計)人: | 長島宏彰;山本敬治;田代太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東芝 |
| 主分類號: | H04W24/04 | 分類號: | H04W24/04;H04W36/08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楊謙;胡建新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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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 管理 裝置 通信 系統 以及 方法 | ||
1.一種無線管理裝置,對形成能夠進行無線通信的區域的無線中繼裝置群進行管理,具備:
第一發送單元,對上述無線中繼裝置群中的第一無線中繼裝置發送使發送功率增大的第一控制命令,上述第一無線中繼裝置是基于相鄰的無線中繼裝置間的距離以及增大了該無線中繼裝置的天線的發送功率的情況下能夠進行無線通信的距離而決定的無線中繼裝置;以及
第二發送單元,對上述無線中繼裝置群中的與上述第一無線中繼裝置相鄰的第二無線中繼裝置發送使其執行與上述第二無線中繼裝置連接中的無線通信終端的移交的第二控制命令,并且發送復位命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管理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二發送單元在發送上述第二控制命令并確認上述無線通信終端的移交執行之后,發送上述復位命令。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管理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存儲單元,該存儲單元將表示上述第一無線中繼裝置的第一識別信息與表示上述第二無線中繼裝置的第二識別信息建立對應地加以存儲;
上述第一發送單元對由上述第一識別信息識別的上述第一無線中繼裝置發送上述第一控制命令;
上述第二發送單元對由上述第二識別信息識別的上述第二無線中繼裝置發送上述復位命令。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管理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第三發送單元,在接收到上述復位命令的上述第二無線中繼裝置從復位狀態恢復的情況下,該第三發送單元對上述第一無線中繼裝置發送使其恢復到增大之前的發送功率的第三控制命令。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管理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根據上述第一發送單元的上述第一控制命令增大了上述第一無線中繼裝置的發送功率的情況下,使能夠進行無線通信的范圍重疊的多個上述無線中繼裝置之間所使用的頻帶不同。
6.一種通信系統,包括形成能夠進行無線通信的區域的無線中繼裝置群和對上述無線中繼裝置群進行管理的無線管理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無線管理裝置具備:
第一發送單元,對上述無線中繼裝置群中的第一無線中繼裝置發送使發送功率增大的第一控制命令,上述第一無線中繼裝置是基于相鄰的無線中繼裝置間的距離以及增大了該無線中繼裝置的天線的發送功率的情況下能夠進行無線通信的距離而決定的無線中繼裝置;以及
第二發送單元,對上述無線中繼裝置群中的與上述第一無線中繼裝置相鄰的第二無線中繼裝置發送使其執行與上述第二無線中繼裝置連接中的無線通信終端的移交的第二控制命令,并且發送復位命令;
上述無線中繼裝置群所包含的無線中繼裝置具備:
設定單元,在接收到上述第一控制命令的情況下,進行設定,使得無線部的發送功率增大;
移交控制單元,在接收到上述第二控制命令的情況下,使連接中的無線通信終端執行移交;以及
復位控制單元,在接收到上述復位命令的情況下,將本裝置復位。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上述移交控制單元對連接中的上述無線通信終端發送移交的命令。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上述移交控制單元降低本裝置的發送功率。
9.一種通信方法,是在通信系統中執行的通信方法,該通信系統包括形成能夠進行無線通信的區域的無線中繼裝置群和對上述無線中繼裝置群進行管理的無線管理裝置,上述通信方法包括:
第一發送步驟,上述無線管理裝置對上述無線中繼裝置群中的第一無線中繼裝置發送使發送功率增大的第一控制命令,上述第一無線中繼裝置是基于相鄰的無線中繼裝置間的距離以及增大了上述無線中繼裝置的天線的發送功率的情況下能夠進行無線通信的距離而決定的無線中繼裝置;
設定步驟,上述第一無線中繼裝置在接收到上述第一控制命令的情況下,進行設定,使得無線部的發送功率增大;
第二發送步驟,上述無線管理裝置對與上述第一無線中繼裝置相鄰的第二無線中繼裝置發送使其執行與上述第二無線中繼裝置連接中的無線通信終端的移交的第二控制命令,并且發送復位命令;
移交執行步驟,在上述第二無線中繼裝置接收到上述第二控制命令的情況下,使連接中的無線通信終端執行移交;以及
復位步驟,在上述第二無線中繼裝置接收到上述復位命令的情況下,將本裝置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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