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鋰離子動力電池及應用該電池的快速充電電動汽車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009772.7 | 申請日: | 2013-0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5067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7 |
| 發明(設計)人: | 朱德金;滿玉杰;張學花;劉子敬;田剛;韓勇;張磊華;馬駿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同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4/48 | 分類號: | H01M4/48;H01M4/485;H01M4/62;H01M10/0525 |
| 代理公司: | 濟南舜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李江 |
| 地址: | 261300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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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鋰離子 動力電池 應用 電池 快速 充電 電動汽車 | ||
1.一種鋰離子動力電池,包括正極片、負極片、隔膜、耐高壓電解液、殼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正極片包括卷繞成卷的鋁箔,在鋁箔的表面上均勻涂布有正極活性物質,正極活性物質采用類尖晶石晶體結構的鎳錳酸鋰?(LiNi0.5Mn1.5O4)材料;
所述負極片包括卷繞成卷的鋁箔,在鋁箔的表面上均勻涂布有負極活性物質,負極活性物質采用尖晶石晶體結構的鈦酸鋰(Li4Ti5012)材料,正極片、負極片與隔膜、耐高壓電解液組成電芯,其放電電勢為2.5-3.5V。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動力電池,其特征在于:
電池芯正極活性物質由鎳錳酸鋰(LiNi0.5Mn1.5O4)?86-96%、粘合劑2-8%、導電劑1-8%組成,其負極活性物質由鈦酸鋰(Li4Ti5012))86-96%、粘合劑2-8%、導電劑1-8%組成,百分數均為質量百分數。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鋰離子動力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劑采用PVDF,所述導電劑采用SP、科琴黑及KS-6或碳納米管其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組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鋰離子動力電池,其特征在于:
正極活性物質包括:91%的鎳錳酸鋰(LiNi0.5Mn1.5O4)、5%的PVDF、4%的SP;
負極活性物質包括:90%的鈦酸鋰(Li4Ti5012)、5%的PVDF、5%的SP。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鋰離子動力電池,其特征在于:正極活性物質包括:96%的鎳錳酸鋰(LiNi0.5Mn1.5O4)、3%的PVDF、1%的KS-6;
負極活性物質包括:96%的鈦酸鋰(Li4Ti5012)、3%的PVDF、1%的科琴黑。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鋰離子動力電池,其特征在于:
正極活性物質包括:86%的鎳錳酸鋰(LiNi0.5Mn1.5O4)、6%的PVDF、5%的SP、3%的KS-6;
負極活性物質包括:86%的鈦酸鋰(Li4Ti5012)、6%的PVDF、6%的SP、2%的碳納米管。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動力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芯為方形卷繞式電芯、疊片式電芯、圓柱形電芯、鋁塑膜軟包裝電芯、聚合物電芯中的一種。
8.一種快速充電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該電動汽車應用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鋰離子動力電池作為動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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