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時呈受控變形的吸收芯及包括此芯的吸收性物品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78019.7 | 申請日: | 2012-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884017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05 |
| 發明(設計)人: | H·埃斯平奧斯倫;E·圭多蒂 | 申請(專利權)人: | 易希提衛生與保健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13/536 | 分類號: | A61F13/536;A61F13/45;A61F13/47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瓊先;王永建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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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使用 受控 變形 吸收 包括 吸收性 物品 | ||
1.一種要形成吸收性一次性物品的一部分的吸收主體(15),其具有縱向中心線(25)、襠部區域(26),前端區域(27)以及后端區域(28),其中所述吸收主體(15)包括在使用時要面向使用者并具有縱向邊緣(31)的第一吸收層(16),以及在使用時要背離使用者并具有縱向邊緣(32)的第二吸收層(17),其中所述第一吸收層(16)具有布置在所述襠部區域(26)中的第一縱向開孔(20),且其中所述第二吸收層(17)具有布置在所述襠部區域(26)中的第一縱向壓縮部(35),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縱向開孔(20)與所述第一縱向壓縮部(35)互相重疊,
其中所述第二吸收層(17)中的壓縮部的厚度相對于第二吸收層的(17)的周圍部分減少20-9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要形成吸收性一次性物品的一部分的吸收主體(15),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縱向開孔(20)和所述第一縱向壓縮部(35)與所述縱向中心線(25)實質上重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要形成吸收性一次性物品的一部分的吸收主體(15),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收層(16)具有第二縱向開孔(21),其被布置在所述襠部區域(26)中介于所述縱向中心線(25)與所述吸收層(16)的一個縱向邊緣(31)之間,且其中所述第一縱向開孔(20)被布置在所述縱向中心線(25)與所述吸收層(16)的相反的縱向邊緣(31)之間,其中所述第二吸收層(17)具有第二縱向壓縮部(36),其被布置在所述襠部區域(26)中介于所述縱向中心線(25)與所述吸收層(17)的一個縱向邊緣(32)之間,且其中所述第一縱向壓縮部(35)被布置在所述縱向中心線(25)與所述吸收層(17)的相反的縱向邊緣(32)之間,其中所述第二縱向開孔(21)與所述第二縱向壓縮部(36)實質上互相重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要形成吸收性一次性物品的一部分的吸收主體(15),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收層(16)具有第三縱向壓縮部(37),其被布置在所述襠部區域(26)中并與所述縱向中心線(25)實質上重合,且其中所述第二吸收層(17)具有第三縱向開孔(22),其被布置在所述襠部區域(26)中并與所述縱向中心線(25)實質上重合,其中所述第三縱向壓縮部(37)與所述第三縱向開孔(22)互相重疊。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要形成吸收性一次性物品的一部分的吸收主體(15),其特征在于:一收取材料(45)被布置在所述第一吸收層(16)的要面向使用者的一側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要形成吸收性一次性物品的一部分的吸收主體(15),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取材料(45)被分成兩個分開的部分,其中一個部分被布置在所述縱向中心線(25)與一個縱向邊緣(31、32)之間,且另一部分被布置在所述縱向中心線(25)與另一個縱向邊緣(32、31)之間,其中相應的所述部分距所述縱向中心線(25)及它的相鄰的縱向邊緣(31、32)有一定距離。
7.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要形成吸收性一次性物品的一部分的吸收主體(15),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收層(16)與所述第二吸收層(17)具有實質上相同的表面重量。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要形成吸收性一次性物品的一部分的吸收主體(15),其特征在于:相應的吸收層(16、17)具有在50g/m2到1000g/m2之間的表面重量。
9.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要形成吸收性一次性物品的一部分的吸收主體(15),其特征在于:相應的吸收層(16、17)具有含量在0%至80%之間的高吸收性聚合物材料,即SAP。
10.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要形成吸收性一次性物品的一部分的吸收主體(15),其特征在于:一個吸收層(16、17)比另一吸收層(17、16)在縱向方向上的延伸范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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