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包括第一分配孔和第二通氣孔的罐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70689.4 | 申請日: | 2012-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36334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7 |
| 發明(設計)人: | C·內恩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海斯-布希英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17/32 | 分類號: | B65D17/3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31100 | 代理人: | 顧峻峰 |
| 地址: | 比利時***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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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括 第一 分配 第二 通氣孔 | ||
1.一種用于容納液體并包括頂端的罐,所述頂端包括:
(a)由第一刻痕線(31A)限定在所述頂端上的分配區(3A),
(b)通過第一鉚釘(4A)連接至所述頂端的拉環(2A),所述拉環(2A)適于刺穿所述分配區(3A)以在將所述拉環的致動端(22A)提離所述頂端時,打開分配孔(13A),
(c)由第二刻痕線(31B)限定在所述頂端上的通氣區(3B),
(d)通過第二鉚釘(4B)連接至頂端的副杠桿(2B),所述副杠桿(2B)包括穿刺端(21B),該穿刺端(21B)適于刺穿所述通氣區(3B)以在將所述副杠桿的相反致動端(22B)提離所述頂端時,打開通氣孔(13B),
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杠桿(2B)和拉環(2A)互鎖,從而所述拉環的致動端(22A)的提起觸發所述副杠桿(2B)的致動端(22B)的提起,由此實現在單個動作中同時打開分配孔和通氣孔(13A,13B)。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罐,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環(2A)的致動端(22A)包括開口,且所述副杠桿(2B)穿過所述拉環(2A)的所述開口,從而所述副杠桿(2B)的致動端(22B)擱置在所述拉環(2A)的頂部上,同時所述副杠桿(2B)的穿刺端(21B)在所述拉環(2A)下方,從而在提起所述拉環(2A)時,所述副杠桿(2B)的擱置在所述拉環的開口的邊緣上的致動端(22B)被提起,由此使所述副杠桿的穿刺端(21B)壓靠所述通氣區(3B)。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罐,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杠桿(2B)呈在第一和第二基本平行平面之間延伸的板形狀,具有包含所述穿刺端(21B)并沿所述第一平面延伸的第一穿刺部分,以及包含所述致動端(22B)并基本上沿所述第二平面延伸的第二致動部分,該第一穿刺部分包含用于接納第二鉚釘(4B)的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或第二刻痕線(31A,31B)不形成閉環,且其中在打開時,相對應的分配區和/或通氣區(3A,3B)圍繞連接所述第一和/或第二刻痕線的兩端的線而向內翻折。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或第二刻痕線(31A,31B)形成閉環,該閉環具有第一深刻痕部分和第二淺刻痕部分,且在打開時,相對應的分配區和/或通氣區(3A,3B)圍繞所述第一和/或第二刻痕線的淺刻痕部分而向內翻折。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罐,其特征在于,第一和第二鉚釘(4A,4B)以及分配區和通氣區(3A,3B)在罐頂端的直徑上以(a)分配區(3A)、(b)第一鉚釘(4A)、(c)第二鉚釘(4B)和(d)通氣區(3B)的順序,或者以(a)分配區(3A)、(b)第一鉚釘(4A)、(c)通氣區(3B)和(d)第二鉚釘(4B)的順序大致對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罐,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配區(3A)沿頂端的由所述第一鉚釘(4A)穿過的直徑的尺寸(d)大于或等于所述頂端的半徑(R)。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罐,其特征在于,容納在其中的所述液體是選自含酒精的或不含酒精的啤酒、蘇打水、奎寧水、果汁、湯汁的組合的飲料。
9.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罐,所述罐由鋁、鋁合金或鍍錫鋼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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