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展現化妝品組合物的美白有益效果的套盒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68737.6 | 申請日: | 2012-0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80434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07 |
| 發明(設計)人: | 王雅琴;李麗;余琳;帕拉沙提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潔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00 | 分類號: | A61K8/00;A61K9/1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31100 | 代理人: | 樊云飛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展現 化妝品 組合 有益 效果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向消費者展現化妝品組合物的美白有益效果的套盒以及用于展現所述有益效果的方法。
背景技術
黑素在保護人類皮膚避免太陽紫外線輻射不良影響方面起重要作用。然而,大量黑素在皮膚中積聚造成膚色黝黑和/或著色斑,這可能對消費者造成美觀性問題。
已標識并且臨床證實許多天然或合成成分為皮膚美白劑。它們中的一些在角質細胞向黑素細胞發出信號以觸發黑素合成途徑階段起作用,其它一些為酪氨酸酶抑制劑,在黑素體內生成黑素原階段起作用,其它一些在黑素體和/或黑素從黑素細胞向角質細胞轉移階段起作用,而另一些在角質細胞內黑素降解和脫落階段起作用。
消費者期望包含一種或多種此類美白活性物質并且提供長效皮膚美白有益效果的化妝品組合物,亞洲消費者以及生活在熱帶地區、可能偏愛淺色膚色的消費者尤其如此。
然而,在可察覺出長效皮膚美白效果之前,必須較長時間如幾個月施用包含此類美白活性物質的化妝品組合物。該時間段向使消費者確信化妝品組合物的美白有益效果提出了挑戰,從而向鼓勵購買決策提出了挑戰。
因此,需要方便并且穩定的展示工具以向消費者展現包含一種或多種美白活性物質的化妝品組合物的美白有益效果。
發明內容
在本專利申請的一個方面,它涉及用于向消費者展現由化妝品組合物提供的美白有益效果的套盒,其中所述套盒包含:
a)包含第一組超吸收性聚合物小珠的對照樣品,所述小珠同時或順序地接觸:
i.包含基礎制劑的對照樣品溶液,其中所述基礎制劑不含美白活性物質,和
ii.第一量的黑素產生劑;
b)包含第二組超吸收性聚合物小珠的產品樣品,所述小珠同時或順序地接觸:
i.包含所述化妝品組合物的產品樣品溶液,所述化妝品組合物包含所述基礎制劑和一種或多種美白活性物質,和
ii.第二量的黑素產生劑;
其中如每組小珠的顏色變化所示,黑素出現于每種樣品中,并且其中出現于產品樣品中的黑素減少,并且此類減少可被所述消費者視覺感知為與由其中沒有此類減少的所述對照樣品表現出的所述顏色變化相比更小的顏色變化強度。
在本專利申請的另一個方面,它涉及用于向消費者展現化妝品組合物的美白有益效果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提供第一組超吸收性聚合物小珠,
b)使所述第一組超吸收性聚合物小珠與包含基礎制劑的對照樣品溶液接觸,其中所述基礎制劑不含美白活性物質,
c)提供第二組超吸收性聚合物小珠,
d)使所述第二組超吸收性聚合物小珠與包含所述化妝品組合物的產品樣品溶液接觸,其中所述化妝品組合物包含所述基礎制劑和一種或多種美白活性物質,
e)使所述第一和第二組超吸收性聚合物小珠中的每一組與黑素產生劑接觸,其中每組小珠在與所述黑素產生劑的所述接觸后表現出顏色變化,
f)將所述第一和第二組超吸收性聚合物小珠的顏色進行比較,
其中步驟b)和d)在步驟e)之前發生、在步驟e)之后發生、或與步驟e)同時發生,并且其中步驟f)為最后步驟。
附圖說明
圖1A示出與黑素產生劑接觸3小時后來自實例1的產品樣品的一組小珠的單個小珠。
圖1B示出與黑素產生劑接觸3小時后來自實例1的對照樣品的一組小珠的單個小珠。
圖1C示出與黑素產生劑接觸3小時后比較例的液體產品樣品。
圖1D示出與黑素產生劑接觸3小時后比較例1的液體對照樣品。
圖2A示出與黑素產生劑接觸3.5小時后來自實例1的產品樣品的一組小珠的單個小珠。
圖2B示出與黑素產生劑接觸3.5小時后來自實例1的對照樣品的一組小珠的單個小珠。
圖2C示出與黑素產生劑接觸3.5小時后來自實例2的產品樣品的一組小珠的單個小珠。
圖2D示出與黑素產生劑接觸3.5小時后來自實例2的對照樣品的一組小珠的單個小珠。
圖3示出來自產品樣品的一組小珠的單個小珠(10)和與黑素產生劑接觸3.5小時后來自實例2產品樣品的一組小珠的單個小珠(15),并且已使此類小珠(10,15)保持2周未觸動。
相對于液體樣品的照片,小珠的照片已被放大,以清晰示出產品樣品與對照樣品之間的色差。
具體實施方式
雖然本說明書通過特別指出并清楚地要求保護本發明的權利要求書作出結論,但據信通過下列說明將更好地理解本發明。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寶潔公司,未經寶潔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80068737.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