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熱電能生成的系統、方法和/或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67080.1 | 申請日: | 2012-1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70107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03 |
| 發明(設計)人: | 丹尼爾·斯圖爾特·朗 | 申請(專利權)人: | 埃雷克特隆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L35/30 | 分類號: | H01L35/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62 | 代理人: | 程爽,鄭霞 |
| 地址: | 美國內***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能 生成 系統 方法 設備 | ||
1.一種系統,包括:
至少一個熱電發電機;
第一溫度儲存材料,與所述至少一個熱電發電機的第一部分進行熱交流;
第二溫度儲存材料,與所述至少一個熱電發電機的第二部分進行熱交流;
至少一個第一溫度再生器,用于至少部分地將所述第一溫度儲存材料保持在第一溫度范圍,所述第一溫度再生器包括熱電發電機;
至少一個第二溫度再生器,用于至少部分地將所述第二溫度儲存材料保持在第二溫度范圍,所述第二溫度再生器包括熱電發電機;
其中所述第一溫度高于所述第二溫度,并且所述第一溫度儲存材料和所述第二溫度儲存材料的溫度差創建所述至少一個熱電發電機的兩個部分之間的熱差,其創建電輸出;以及
所述電輸出的一部分用來至少部分地向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溫度再生器、所述至少一個第二溫度再生器或者它們兩者供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熱電發電機的第一部分是所述發電機的第一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熱電發電機的第二部分是所述發電機的第二側。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系統是可垂直堆疊的熱電模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1個所述熱電模塊。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2個所述熱電模塊。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3個所述熱電模塊。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4個所述熱電模塊。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5個所述熱電模塊。
10.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6個所述熱電模塊。
11.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7個所述熱電模塊。
12.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8個所述熱電模塊。
13.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10個所述熱電模塊。
14.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15個所述熱電模塊。
1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20個所述熱電模塊。
1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30個所述熱電模塊。
1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40個所述熱電模塊。
1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堆疊包括至少100個所述熱電模塊。
19.如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系統能夠在所需操作周期的30%至50%之間按照自維持方式進行操作。
20.如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系統能夠在所需操作周期的30%至95%之間按照自維持方式進行操作。
21.如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系統能夠在所需操作周期的50%至100%之間按照自維持方式進行操作。
22.如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系統能夠在所需操作周期的80%至98%之間按照自維持方式進行操作。
23.如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系統能夠在所需操作周期的90%至99.5%之間按照自維持方式進行操作。
24.如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系統能夠在所需操作周期的80%至100%之間按照自維持方式進行操作。
25.如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系統在所述系統處于操作中的時間的30%至50%之間提供充分電力。
26.如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系統在所述系統處于操作中的時間的50%至70%之間提供充分電力。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埃雷克特隆控股有限公司,未經埃雷克特隆控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80067080.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