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功率分流傳動裝置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280060311.6 | 申請日: | 2012-09-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2608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0-29 |
| 發(fā)明(設計)人: | V·辛德勒;C·克萊斯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伯拉赫利勃海爾-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47/04 | 分類號: | F16H47/04;B60K6/485;B60K6/442;B60K6/543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泛華偉業(yè)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0 | 代理人: | 胡強;譚彥聞 |
| 地址: | 德國比***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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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功率 分流 傳動 裝置 | ||
1.一種功率分流傳動裝置,具有至少一個驅動軸(3)和至少一個輸出軸(4),在所述驅動軸和輸出軸之間設置機械第一支路(5)和液壓或電力第二支路(6),這兩支路通過行星齒輪裝置(7)至少部分地彼此連接,其中所述行星齒輪裝置(7)包括多個連接件(8、9、10、11),所述第二支路(6)包括至少三個能彼此液壓或電連接的旋轉式能量轉換器(12、13、14);其中所述驅動軸(3)可連接至第一能量轉換器(12)和所述行星齒輪裝置(7)的第一連接件(8),所述輸出軸(4)可連接至所述行星齒輪裝置(7)的第二連接件(9),第二能量轉換器(13)可連接至所述行星齒輪裝置(7)的第三連接件(10)或驅動軸(4),所述第三能量轉換器(14)可連接至第三連接件(10)或連接至所述行星齒輪裝置(7)的第四連接件(11)或所述輸出軸(4)。
2.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功率分流傳動裝置,其中所述行星齒輪裝置(7)具有至少四個連接件(8、9、10、11),所述第二能量轉換器(13)可連接至所述行星齒輪裝置(7)的第三連接件(10),所述第三能量轉換器(14)可連接至所述行星齒輪裝置(7)的第四連接件(11)。
3.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功率分流傳動裝置,其中至少其中一個所述三個能量轉換器,尤其是第三能量轉換器(14)可連接至所述行星齒輪裝置(7)的連接件,一制動器(K1)與該連接件相關聯(lián)以用于制動或保持所述連接件。
4.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功率分流傳動裝置,其中提供控制裝置(15),其被構造成如此控制能量轉換器的運行狀態(tài)和/或傳動裝置換擋狀態(tài),即,在馬達模式下,根據(jù)期望的輸出轉速和/或期望的輸出扭矩,至少一個相應的其它能量轉換器(12、13、14)可作為液壓/電力發(fā)生器運行,和/或,在增壓模式下,根據(jù)期望的輸出轉速和/或期望的輸出扭矩,至少一個相應的其它能量轉換器(12、13、14)可作為馬達運行。
5.根據(jù)前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功率分流傳動裝置,其中所述控制裝置(15)如此構造,即,在馬達模式下,根據(jù)期望的輸出轉速,所述第一能量轉換器(12)和至少其中一個所述第二和第三能量轉換器(13、14)可交替作為液壓/電力發(fā)生器運行。
6.根據(jù)前兩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功率分流傳動裝置,其中所述控制裝置(15)如此構造,即,在馬達模式下,所述第二和第三能量轉換器(13、14)中的至多一個可作為液壓/電力發(fā)生器運行。
7.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功率分流傳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支路(5)可通過至少一個離合器(Kv、Kr)自驅動軸(3)脫離,且所述輸出軸(4)在一第一行駛區(qū)間中僅被所述第二支路(6)驅動,其中在所述第一行駛區(qū)間中,在馬達模式下,所述第一能量轉換器(12)能作為液壓/電力發(fā)生器運行,所述第二和第三能量轉換器(13、14)中的至少一個能作為馬達運行。
8.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功率分流傳動裝置,其中在一第二行駛區(qū)間中,所述第一能量轉換器(12)和所述第二能量轉換器(13)通過所述控制裝置(15)可各自有選擇地作為馬達和作為液壓/電力發(fā)生器運行,在該第二行駛區(qū)間中所述輸出軸(4)既被所述第一支路(5)又被所述第二支路(6)驅動,優(yōu)選這樣,在所述第一能量轉換器(12)作為馬達運行時,所述第二能量轉換器(13)作為液壓/電力發(fā)生器運行,且在所述第一能量轉換器(12)作為液壓/電力發(fā)生器運行時,所述第二能量轉換器(13)作為馬達運行。
9.根據(jù)前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功率分流傳動裝置,其中所述控制裝置(15)這樣構造,即,在所述第二行駛區(qū)間的第一子區(qū)間中,在馬達模式下,所述第二能量轉換器(13)作為液壓/電力發(fā)生器運行,所述第三能量轉換器(14)作為馬達運行且所述第一能量轉換器(12)作為馬達運行和/或被切換為無扭矩;和/或,在所述第二行駛區(qū)間的第二子區(qū)間中,在馬達模式下,所述第二能量轉換器(13)作為液壓/電力發(fā)生器運行,所述第三能量轉換器(14)作為馬達運行且所述第一能量轉換器(12)被切換為無扭矩;和/或,在所述第二行駛區(qū)間的第三子區(qū)間中,在馬達模式下,所述第一能量轉換器(12)作為液壓/電力發(fā)生器運行,所述第二能量轉換器(13)作為馬達運行且所述第三能量轉換器(12)被切換為無扭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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