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深度拉伸復合物和其使用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60090.2 | 申請日: | 2012-07-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2449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14 |
| 發明(設計)人: | K·庫納爾;T·A·埃貝凌;J·G·希普韋爾;E·J·沃仁坎普 | 申請(專利權)人: | 韓華阿澤戴爾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2G3/00 | 分類號: | D02G3/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任宗華 |
| 地址: | 美國弗***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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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深度 拉伸 復合物 使用方法 | ||
1.一種復合物,其包含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該復合物進一步包含安置于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的至少某一部分上的多孔非編織表皮材料,其中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包括由熱塑性聚合物樹脂結合在一起的增強纖維的隨機交叉形成的開孔結構的幅材,其中該孔結構的40%到100%打開并且允許空氣和氣體流過,所述多孔非編織表皮材料包含至少65g/m2的基本重量和至少20%的斷裂伸長率,該復合物還包含在所述多孔非編織表皮材料和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之間將該多孔非編織表皮材料和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粘合在一起的熱塑性材料粘合劑層,其中該復合物的基本重量為600g/m2-3000g/m2和其中該復合物包含進行深度模制工藝達至少3cm拉伸高度的區域,而不使所述復合物在該進行深度模制工藝達至少3cm拉伸高度的區域裂開,其中該復合物呈汽車部件的形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汽車部件是車載面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汽車部件是車載底部面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汽車部件是內部汽車部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汽車部件是外部汽車部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汽車部件是汽車頂篷。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包含按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的體積計至多95%的孔隙率。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包含安置于熱塑性聚合物樹脂內的纖維。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多孔非編織表皮材料安置于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的整個平坦表面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多孔非編織表皮材料以條帶形式安置于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的一部分表面上。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復合物包含在750g/m2-2500g/m2之間的基本重量。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包含按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的體積計20%到80%之間的孔隙率。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包含按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的體積計30%到70%之間的孔隙率。
14.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的纖維含量為所述熱塑性聚合物樹脂的20重量%到80重量%。
15.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復合物,其中分散于所述熱塑性聚合物樹脂內的纖維包含包括大于5微米的直徑和5mm到200mm的長度的纖維。
16.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熱塑性聚合物樹脂選自由以下物質組成的組:聚烯烴樹脂、熱塑性聚烯烴共混樹脂、丙烯酸系聚合物樹脂、聚酰胺樹脂、聚酯樹脂、聚碳酸酯樹脂、聚酯碳酸酯樹脂、聚苯乙烯樹脂、丙烯腈苯乙烯聚合物樹脂、丙烯腈-丙烯酸丁酯-苯乙烯聚合物樹脂、聚醚酰亞胺樹脂、聚苯醚樹脂、聚苯硫醚樹脂、聚醚樹脂、聚醚酮樹脂、聚縮醛樹脂、聚氨基甲酸酯樹脂、聚苯并咪唑樹脂和其共聚物或混合物。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其中所述多孔纖維增強聚合物芯的纖維選自由以下物質組成的組:合成有機纖維、無機纖維、天然纖維和其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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