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在用于EE領域的玻璃纖維增強的FR聚碳酸酯中作為沖擊改性劑的乙烯/丙烯/馬來酸酐共聚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58413.4 | 申請日: | 2012-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5858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30 |
| 發明(設計)人: | M.??藗惔?/a>;H.弗蘭森;H.W.霍伊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拜耳知識產權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K5/42 | 分類號: | C08K5/42;C08K7/14;C08L69/00;C08L23/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石克虎;林森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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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ee 領域 玻璃纖維 增強 fr 聚碳酸酯 作為 沖擊 改性 乙烯 丙烯 馬來 酸酐 共聚物 | ||
1.阻燃的熱塑性模塑組合物,其包含
A)?41.500-94.749重量份的至少一種芳族聚碳酸酯,
B)?0.001-1.000重量份的至少一種防火劑,
C)?0.20-1.50重量份的至少一種不含橡膠的酸酐改性的α-烯烴三元共聚物,
D)?5.0-40.0重量份的至少一種玻璃纖維,
E)?0.00-1.00重量份的至少一種脫模劑,
F)?0.05-5.00重量份的至少一種抗滴落劑,
G)?0.0-10.0重量份的其它常規添加劑,
其中組分A)-G)的重量份之和相加為100重量份。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包含含量為7.0-20.0重量份的組分D)。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包含含量為0.20-3.0重量份的組分G)。
4.根據權利要求1-3之一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包含含量為0.40-0.60重量份的組分C)。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酸酐選自包括馬來酸酐、鄰苯二甲酸酐、富馬酸酐和衣康酸酐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組。
6.根據權利要求5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酸酐是馬來酸酐。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α-烯烴三元共聚物包含選自下組的結構單元:乙烯、1-丙烯、1-丁烯、1-異丁烯、1-戊烯、1-己烯、1-庚烯、1-辛烯、1-壬烯、1-癸烯、1-十一烯、1-十二烯、1-十三烯、1-十四烯、1-十八烯、1-十九烯和它們的混合物。
8.根據權利要求5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含橡膠的酸酐改性的三元共聚物包含
E1)?90.0-98.0重量%的三元共聚物和
E2)?2.0-10.0重量%的酸酐。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元共聚物由乙烯、1-丙烯和1-辛烯的結構單元組成。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酸酐改性的三元共聚物的烯烴部分E1)的特征在于
乙烯含量為96.0-80.0?重量%;
丙烯含量為2.0-10.0?重量%;和
辛烯含量為2.0-10.0?重量%。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含橡膠的酸酐改性的三元聚合物具有2,000-10,000?g/mol的分子量Mw。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纖維是切割玻璃纖維。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玻璃纖維由E-或C-玻璃制備且具有5-25μm的纖維直徑并且所述切割玻璃纖維在配混之前優選具有3mm-6mm的長度。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火劑選自包括如下的組:全氟丁烷硫酸鈉和鉀、全氟辛烷硫酸鈉和鉀、二苯基砜-磺酸鈉和鉀和2,4,6-三氯苯甲酸鈉和鉀以及N-(對-甲苯基磺酰基)-對-甲苯磺酰亞胺鉀鹽和N-(N'-芐基氨基羰基)-硫烷基亞氨基鉀鹽。
15.根據權利要求1-14之一的模塑組合物的用途,用于制備EE領域中的薄壁罩殼部件或開關盒,其在最小1mm壁厚時具有?UL94?V0的防火性和根據ISO?179/1eU室溫下(RT)至少110?kJ/mm2的沖擊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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