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過氧化氫的生產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56747.8 | 申請日: | 2012-10-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74899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29 |
| 發明(設計)人: | A·范登布斯徹;P·M·德黑塞;S·布盧姆菲爾德;F·詹森絲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爾維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B15/023 | 分類號: | C01B15/023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周李軍,林森 |
| 地址: | 比利時***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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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過氧化氫 生產 方法 | ||
1.一種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兩個交替的必要步驟:
(a)將工作溶液在催化劑的存在下在氫化單元中氫化,其中所述工作溶液含有溶解在至少一種有機溶劑中的至少一種烷基蒽醌,以獲得至少一種相應的烷基蒽氫醌化合物;以及
(b)在氧化單元中氧化所述至少一種烷基蒽氫醌化合物以獲得過氧化氫;并且進一步包括以下步驟
(c)在萃取單元中萃取在所述氧化步驟中形成的過氧化氫,
其特征在于所述氫化、氧化和萃取步驟在反應器系統中進行,該反應器系統被設計為具有氫化單元、氧化單元和萃取單元的緊湊模塊化系統,并且其中所述反應器系統被配置為作為具有最高達20千噸/年的過氧化氫生產能力的小規模至中等規模AO法的、在沒有復原單元、特別地沒有用于該工作溶液的連續復原的復原單元的情況下運行,其中所述工作溶液和/或所述催化劑僅間歇性地或周期性地被替換和/或處理以再生或再活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所述氫化、氧化和萃取步驟在幾乎完全封閉的反應器系統中進行,該反應器系統被設計為具有氫化單元、氧化單元和萃取單元的緊湊模塊化系統,并且其中所述工作溶液和/或所述催化劑在這些AO法步驟(a)、(b)和(c)的環路中以僅約每月周期的低頻率,優選僅在至少3個月的周期之后,僅間歇性地或周期性地被替換和/或處理以再生或再活化。
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器系統被配置為以最高達15千噸/年、優選地最高達10千噸/年、更優選地最高達5千噸/年的過氧化氫生產能力來運行。
4.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3中任一項所述的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器系統被配置為以在2ktpa至15ktpa范圍內、優選地在2ktpa至10ktpa范圍內、更優選地在2ktpa至5ktpa范圍內的過氧化氫生產能力來運行。
5.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4中任一項所述的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反應器系統被配置為作為具有在選自2-3ktpa、3-5ktpa、5-7.5ktpa、7.5-10ktpa、10-12.5ktpa、或12.5-15ktpa的任何范圍內,優選在選自2-3ktpa、3-5ktpa、5-7.5ktpa或7.5-10ktpa的任何范圍內的過氧化氫生產能力的小規模至中等規模的AO法來運行。
6.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5中任一項所述的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溶液被新鮮的工作溶液和/或更新的工作溶液替換,后者是從所述反應器系統中抽出并且將其處理以便復原,然后用處理后的工作溶液再充填該反應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從所述反應器系統中抽出的更新的溶液被處理以用于在用于所述AO法工作溶液再生的可移動單元中進行復原。
8.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溶液不從所述反應器系統中抽出并且在特殊條件下被處理以用于在所述反應器系統自身中進行復原。
9.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5中任一項所述的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萃取步驟在所述氧化步驟過程中通過在添加到所述氧化單元中的水的存在下進行該氧化步驟時已經至少部分地進行。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5和/或權利要求9中任一項所述的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萃取步驟是用如下量的水進行的:以便產生適合于在指定的工業應用中直接利用的、含有預定濃度過氧化氫的過氧化氫水溶液。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萃取步驟是用如下量的水進行的:以便產生具有的過氧化氫濃度為在最高達15%的范圍內、優選在2%-15%的范圍內、更優選在5%-15%范圍內、并且最優選在10%-15%范圍內的過氧化氫水溶液。
12.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溶液和/或所述催化劑在至少6個月、優選至少9個月、并且更優選至少12個月的周期之后僅間歇性地或周期性地被替換和/或處理以再生或再活化。
13.一種用于進行通過AO法制造過氧化氫的方法的反應器系統,其中所述反應器系統包含溶解在至少一種有機溶劑中的至少一種烷基蒽醌的工作溶液,所述至少一種烷基蒽醌能夠被氫化為至少一種相應的烷基蒽氫醌化合物,并且所述至少一種烷基蒽氫醌化合物能夠被氧化以獲得過氧化氫并且回復到該至少烷基蒽醌,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器系統被設計為具有含氫化催化劑的氫化單元、氧化單元和萃取單元的緊湊模塊化系統,并且進一步特征在于所述反應器系統沒有用于所述工作溶液的連續的和/或周期性循環復原的永久性再生或復原單元,并且其中所述反應器系統被配置為作為具有最高達20千噸/年、優選具有最高達15千噸/年、并且更優選地具有最高達10千噸/年、并且特別地最高達5千噸/年的過氧化氫生產能力的小規模至中等規模的AO法反應器系統的、在沒有永久性再生或復原單元的情況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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