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高效且緊湊包裝的車輛框架和部件設計無效
| 申請號: | 201280051816.6 | 申請日: | 2012-08-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8983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25 |
| 發明(設計)人: | 丹尼爾·基勇·金 | 申請(專利權)人: | LIT摩托車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15/00 | 分類號: | B62K15/00;B62K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楊黎峰;李欣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高效 緊湊 包裝 車輛 框架 部件 設計 | ||
優先權
該申請要求2011年8月22日遞交的標題為“ASSEMBLE-ABLE?SCOOTER”的第61/526086號臨時申請的優先權。
技術領域
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總體涉及交通車輛,并且尤其涉及用于高效且緊湊包裝的車輛框架和部件設計。
背景技術
由于摩托車和小型摩托車具有較低的購置成本和較少的能耗,故摩托車和小型摩托車是具有吸引力的汽車替代品。摩托車或小型摩托車具有的限制之一是當該車輛待被運輸(例如,由制造商通過船運輸)時由該車輛所占據的空間。
盡管可折疊自行車在現有技術中是已知的,然而它們拆卸時,它們的體積通常被它們的車輪和輪胎占據。盡管現有技術中已知可折疊的站立式小型摩托車,但是這些方案包含固定的車輪且通常完全裝配后進行船運。當車輛以拆卸的狀態進行運輸時,這些方案不能有效地減小車輛的空間。
附圖說明
參考下列附圖描述了本發明的非限制性和非詳盡的實施方式,其中,除非另外說明,否則相同的附圖標記在各個視圖中是指同樣的部件。應該理解,下列附圖不一定按比例繪制。
圖1A為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已裝配好的小型摩托車的示意圖;
圖1B為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拆卸的小型摩托車包裝后的示意圖;
圖2A為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已裝配的小型摩托車的示意圖;
圖2B為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拆卸的小型摩托車包裝后的示意圖;
圖3A為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裝配后的小型摩托車的示意圖;
圖3B為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拆卸的小型摩托車包裝后的示意圖;
圖4為根據現有技術多個裝配的小型摩托車包裝后的框圖;
圖5為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多個拆卸的小型摩托車包裝后的框圖。
下文是一些細節和實施例的描述,包括可描繪下文描述的一些或所有實施方式的附圖的說明,以及本文呈現的發明構思的其他可能的實施方式或實施例的討論。下文提供了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概述,隨后結合附圖進行了更詳細的描述。
具體實施方式
本文描述了用于裝配和包裝可組裝的小型摩托車、摩托車或者任何兩輪機動車輛(出于示例的目的在本文被稱作“小型摩托車”,且不用于限制這些實施方式)的設備、系統和方法。在下文的描述中,列舉了大量的具體細節以提供這些實施方式的透徹理解。然而,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認識到,本文描述的技術可以在不存在一個或多個特定的細節的情況下進行實施,或者采用其他的方法、部件、材料等來實施。在其他示例中,為了避免使一些方面不清楚,熟知的結構、材料或操作沒有示出或進行詳細描述。
在該說明書全文中提到的“一個實施方式”是指結合該實施方式描述的特定的特征、結構或特性被包括在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實施方式中。因此,在該說明書全文中各個位置出現的表述“在一個實施方式中”不一定都是指同一個實施方式。此外,特定的特征、結構或特性可以在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以任何合適的方式組合。
圖1A為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已裝配的小型摩托車的示意圖。在該實施方式中,小型摩托車100包括具有空間102的框架101。所述框架101可包括本領域中已知的適用于小型摩托車的任何材料(例如,金屬、塑料復合材料等)。在該實施方式中,框架101具有相對矩形(例如,四邊形)的形狀,且還具有矩形的封閉路徑,該封閉路徑形成空間102。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所述框架和空間可分別具有不同的形狀(例如,任意多邊形的、橢圓形的或者任意(free-form)的形狀),且可分別是沒有關聯的不同的形狀(例如,在替選實施方式中,所述框架可為相對圓形的形狀,而所述空間可為環形(即,圓可以被外接在其頂點處的多邊形))。
小型摩托車100還包括前輪組件和后輪組件,該前輪組件和后輪組件分別安裝到小型摩托車框架101的前端和后端。在該實施方式中,所述前輪組件包括輪胎103、輪104(在文中也可稱為“輪圈組件”)和擋泥板105;所述后輪組件包括輪胎106、輪圈組件107和擋泥板108。所述前輪組件和后輪組件具有的寬度(或者深度,根據視角)可以等于它們對應輪胎的寬度(即,所述輪胎是車輪組件的最寬部分)。在該實施方式中,前輪胎103和后輪胎106的組合寬度等于或小于空間102的“深度”109。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LIT摩托車公司,未經LIT摩托車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80051816.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