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排氣用凈化催化劑及其制造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80040729.0 | 申請日: | 2012-08-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815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07 |
| 發(fā)明(設計)人: | 白川翔吾;永田直人;小野公靖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01J23/66 | 分類號: | B01J23/66;B01D53/94;B01J37/16;F01N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段承恩;楊光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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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排氣 凈化 催化劑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種排氣凈化催化劑,是擔載了含有銠和金的微粒的排氣凈化催化劑,在所述微粒中,所述銠和所述金分相,所述銠:所述金的比率為30~99.9原子%:70~0.1原子%。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排氣凈化催化劑,該銠:該金的比率為90~99原子%:10~1原子%。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排氣凈化催化劑,該二元素微粒的平均一次粒徑為2nm~5nm。
4.一種排氣凈化催化劑的制造方法,其包括:通過向含有銠鹽和金鹽的混合溶液添加有機化合物系還原劑而生成銠和金分相而成的二元素微粒,接著使催化劑擔載該二元素微粒,該還原劑是揮發(fā)性的。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排氣凈化催化劑的制造方法,不包括該二元素微粒的利用不良溶劑進行的沉淀操作。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排氣凈化催化劑,該微粒為由銠和金構成的二元素微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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