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擴張器、插管器組裝體及醫療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37742.0 | 申請日: | 2012-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172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09 |
| 發明(設計)人: | 岡村遼 | 申請(專利權)人: | 泰爾茂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M25/08 | 分類號: | A61M25/08;A61M2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楊宏軍;李文嶼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擴張器 插管 組裝 醫療 器具 | ||
1.一種擴張器,其從軸向前端朝向基端按順序具有在軸向上相鄰地形成的不同直徑的第1部位、第2部位、第3部位及第4部位,
所述第1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小于所述第2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
所述第2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大于所述第3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
所述第3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小于所述第4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擴張器,其中,
該擴張器具有形成于所述第1部位的軸向前端側的最前端部,通過軸心的軸向截面中的所述最前端部的外形線包含從軸向基端朝向前端縮徑且從軸心朝向徑向外側呈凸狀的拋物線。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擴張器,其中,
所述第1部位的外徑小于能通過穿刺皮膚而形成與體內連通的導入孔的導入針的外徑。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擴張器,其中,
所述第1部位及所述第2部位、所述第2部位及所述第3部位、以及所述第3部位及所述第4部位分別通過曲面相連。
5.一種插管器組裝體,其具有擴張器以及插管器鞘,該擴張器從軸向前端朝向基端按順序具有在軸向上相鄰地形成的不同直徑的第1部位、第2部位、第3部位及第4部位,該插管器鞘具有能供該擴張器插入的內腔和前端部,
在該擴張器中,
所述第1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小于所述第2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
所述第2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大于所述第3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
所述第3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小于所述第4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而且,
所述插管器鞘的所述前端部位于比所述第4部位的基端靠基端側的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插管器組裝體,其中,
從所述前端部的最前端到所述第4部位的基端的長度比所述第1部位的長度長,且比所述第4部位的長度短。
7.一種醫療器具,其具有擴張器以及能通過穿刺皮膚而形成與體內連通的導入孔的導入針,所述擴張器從軸向前端朝向基端按順序具有在軸向上相鄰地形成的不同直徑的第1部位、第2部位、第3部位及第4部位,
所述第1部位的外徑小于所述導入針的外徑,
所述第1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小于所述第2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
所述第2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大于所述第3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
所述第3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小于所述第4部位的外周面相對于軸向所成的角。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醫療器具,其中,
所述導入針和所述擴張器收納于一個包裝件中。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泰爾茂株式會社,未經泰爾茂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80037742.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