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照相感光構件、處理盒和電子照相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37090.0 | 申請日: | 2012-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18113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15 |
| 發明(設計)人: | 田中大介;杉山和道;西田孟 | 申請(專利權)人: | 佳能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3G5/05 | 分類號: | G03G5/05;G03G5/047;G03G5/147 |
| 代理公司: | 北京魏啟學律師事務所11398 | 代理人: | 魏啟學 |
| 地址: | 日本東京都大***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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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照相 感光 構件 處理 設備 | ||
1.一種電子照相感光構件,其包括:支承體;在所述支承體上形成的感光層;其中所述電子照相感光構件的表面層包含:
(α)選自由末端不具有硅氧烷結構的聚碳酸酯樹脂和末端不具有硅氧烷結構的聚酯樹脂組成的組的至少一種樹脂;
(β)選自由末端具有硅氧烷結構的聚碳酸酯樹脂、末端具有硅氧烷結構的聚酯樹脂和末端具有硅氧烷結構的丙烯酸類樹脂組成的組的至少一種樹脂;和
(γ)選自由苯甲酸甲酯、苯甲酸乙酯、乙酸苯甲酯、3-乙氧基丙酸乙酯和二甘醇乙基甲基醚組成的組的至少一種化合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照相感光構件,其中上述(γ)的含量基于所述表面層的總質量為不小于0.001質量%且不大于1質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子照相感光構件,其中上述(γ)的含量基于所述表面層的總質量為不小于0.001質量%且不大于0.5質量%。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子照相感光構件,其中所述末端不具有硅氧烷結構的聚碳酸酯樹脂為具有由下式(A)表示的重復結構單元的聚碳酸酯樹脂A:
其中
R21-R24各自獨立地表示氫原子或甲基,和X1表示單鍵、環己叉基或具有由下式(C)表示的結構的二價基團:
其中
R41和R42各自獨立地表示氫原子、甲基或苯基。
5.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子照相感光構件,其中所述末端不具有硅氧烷結構的聚酯樹脂為具有由下式(B)表示的重復結構單元的聚酯樹脂B:
其中
R31-R34各自獨立地表示氫原子或甲基,X2表示單鍵、環己叉基或具有由下式(C)表示的結構的二價基團,和Y1表示間亞苯基、對亞苯基或具有經氧原子鍵合的兩個對亞苯基的二價基團:
其中
R41和R42各自獨立地表示氫原子、甲基或苯基。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子照相感光構件,其中所述末端具有硅氧烷結構的聚碳酸酯樹脂為具有由下式(A')表示的重復結構單元和由下式(D)表示的末端結構的聚碳酸酯樹脂D:
其中
R25-R28各自獨立地表示氫原子或甲基,和X3表示單鍵、環己叉基或具有由下式(C')表示的結構的二價基團:
其中
R43-R44各自獨立地表示氫原子、甲基或苯基;和
其中
a和b各自獨立地表示括號內的結構的重復數,所述聚碳酸酯樹脂D中的a的平均值為不小于20且不大于100,和所述聚碳酸酯樹脂D中的b的平均值為不小于1且不大于10。
7.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子照相感光構件,其中所述末端具有硅氧烷結構的聚酯樹脂為具有由下式(B')表示的重復結構單元和由下式(D)表示的末端結構的聚酯樹脂E:
其中
R35-R38各自獨立地表示氫原子或甲基,X4表示單鍵、環己叉基或具有由下式(C')表示的結構的二價基團,和Y2表示間亞苯基、對亞苯基或具有經氧原子鍵合的兩個對亞苯基的二價基團:
其中
R43和R44各自獨立地表示氫原子、甲基或苯基;和
其中
a和b各自獨立地表示括號內的結構的重復數,所述聚酯樹脂E中的a的平均值為不小于20且不大于100,和所述聚酯樹脂E中的b的平均值為不小于1且不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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