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運行在機動車中與內燃機耦合的電機的方法和運算單元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31962.2 | 申請日: | 2012-06-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35349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12 |
| 發明(設計)人: | R.赫比希;J.勒斯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7/10 | 分類號: | B60L7/10;B60L7/20;B60L11/14;B60L11/18;B60L15/20;B60W10/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汲長志,楊國治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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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運行 機動車 內燃機 耦合 電機 方法 | ||
1.用于運行在機動車中與內燃機耦合的電機(100;201)的方法,其中所述電機具有定子繞組(11)、轉子繞組(12)、配屬于所述轉子繞組(12)的場調節器(15)和后置于所述定子繞組(11)的變流器(20),所述變流器具有可觸發的開關元件(21),其中取決于所述電機的當前運行模式預先確定通過所述轉子繞組(12)的激勵電流,其中所述電機(100;201)在第一發電機運行模式(模式6)下作為發電機運行,以便制動所述機動車,其中存儲在此回收的制動能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據需求的制動力矩和/或所述電機的轉速預先確定在所述第一發電機運行模式(模式6)下的激勵電流。
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據有待充電的蓄電池(202、205)的充電狀態預先確定所述電機(100;201)的運行模式。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電機(100;201)作為電動機運行,以便輸出扭矩到所述內燃機。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最大化在第一電動機運行模式(模式1)下的激勵電流。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二電動機運行模式(模式2)下根據以下參量中的至少一個參量預先確定所述激勵電流:電機的轉速、額定力矩預設值、定子電壓、定子電流、電機中的溫度。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二發電機運行模式(模式3)下在所述電機(100;201)的轉速低于轉速閾值時,根據有待充電的蓄電池(202、205)的充電狀態如此預先確定所述激勵電流,從而不超過第一充電閾值地為所述蓄電池充電。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三發電機運行模式(模式4)下在所述電機(100;201)的轉速高于轉速閾值時,根據有待充電的蓄電池(202、205)的充電狀態如此預先確定所述激勵電流,從而不超過第二充電閾值地為所述蓄電池充電。
9.根據權利要求7和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充電閾值高于所述第一充電閾值。
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發電機運行模式下按照有待充電的蓄電池(202、205)的預先確定的I-U特性曲線預先確定所述激勵電流。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此預先確定所述激勵電流,從而不超過所述有待充電的蓄電池(202、205)的上溫度閾值。
1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四發電機運行模式(模式5)下如此預先確定所述激勵電流,從而在轉子繞組(12)旋轉時沒有電流感應到所述定子繞組(11)中。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當用于為所述電機(100;201)供電的蓄電池(202)的充電狀態超過第三下充電閾值時,僅僅在第四發電機運行模式(模式5)下運行所述電機。
1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關斷運行模式(模式7)下關斷所述激勵電流。
1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以高于通常的車載電網電壓的電壓在電動機運行模式(模式1、模式2)下運行所述電機(10),所述電壓優選在12V與60V之間、優選大于30V。
16.運算單元,設置所述運算單元以實施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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