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烴中的硫化氫清除劑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280030338.0 | 申請日: | 2012-06-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194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05 |
| 發(fā)明(設計)人: | J·L·斯達克;R·A·斯蒂爾;K·巴比克-薩馬齊亞;J·A·謝爾德;W·J·坎佩爾;M·T·巴內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貝克休斯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0/22 | 分類號: | B01J20/2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柳冀 |
| 地址: | 美國得***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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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中的 硫化氫 清除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對降低烴中的硫化氫濃度有用的添加劑。本發(fā)明特別涉及作為組分體系的添加劑和它們在烴中用以清除硫化氫的用途。
背景技術
烴(例如原油)可能以幾種形式含有酸。這些酸可為無機酸,例如鹽酸和磷酸。在烴中發(fā)現(xiàn)的普遍的無機酸為硫化氫和硫化氫不同的氧化形式,例如硫酸。
硫化氫有毒性和腐蝕性。這些性質通常在烴中是不希望的。
當從油井生產原油時,硫化氫可能存在。在精煉過程中,其也可存在或由其他含硫化合物的分解產生。如果不將其去除(一般通過清除),在精煉后其可能繼續(xù)存在于輕質潤滑油、燃料、重質燃料、瀝青等烴產物中。因此,在烴的生產和精煉工藝中,需要從烴中降低或去除硫化氫。
發(fā)明內容
在一個方面,本發(fā)明可為硫化氫清除劑,其包含乙二醛和聚酰胺的反應產物。該硫化氫清除劑可還包含分散劑。
在另一個方面,本發(fā)明可為采用硫化氫清除劑處理烴的產物,其中該硫化氫清除劑包含乙二醛和聚酰胺的反應產物。
在又一個方面,本發(fā)明可為采用硫化氫清除劑處理烴的方法,其中該硫化氫清除劑包含乙二醛和聚酰胺的反應產物。該方法可還包括將分散劑用作該硫化氫清除劑的組分。
具體實施方式
在本公開的一個實施方案中,硫化氫清除劑可為包含乙二醛和聚酰胺的反應產物的組分體系。乙二醛具有如下結構:
為了本申請的目的,術語“聚酰胺”應該意指具有2個或更多個伯胺或仲胺基團或至少一個伯胺和一個仲胺基團的化合物。這些化合物應該包括至少2個碳且可具有多達12個碳。在某些實施方案中,聚酰胺具有約2~約10個碳。在另外的實施方案中,聚酰胺可具有約2~約6個碳。
聚酰胺可為線性的、支化的或脂環(huán)的。對本公開的方法有用的示例性聚酰胺包括乙二胺(EDA)、二亞乙基三胺(DETA)、三亞乙基四胺(TETA)、四亞乙基五胺(TEPA)、哌嗪、環(huán)己烷二胺、丁二胺及其組合。
在本公開方法的一個實施方案中,將乙二醛和聚酰胺的反應產物用作硫化氫清除劑的組分。目標反應產物為通過包括在反應條件下引入乙二醛和聚酰胺以引發(fā)放熱反應而制備的產物。可將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為有用的任何方法用于產生反應產物。例如,如果不是自發(fā)的,則該反應可使用酸(例如HCl)來催化。
在本公開方法的一些實施方案中,乙二醛和聚酰胺的當量比可為約1:9~約9:1。在另外的實施方案中,乙二醛和聚酰胺的當量比可為約1:7~約7:1。在另外的實施方案中,乙二醛和聚酰胺的當量比可為約1:4~約2:1。在另外的實施方案中,乙二醛和聚酰胺的當量比可為約1:1。
盡管不希望束縛于任何理論,但據(jù)信至少一些乙二醛和聚酰胺反應而形成交聯(lián)的共聚物,該共聚物具有亞胺和二亞胺部分,這些部分與硫化氫相互作用而產生采用要求保護的組合物和方法而觀察到的清除效應。
在本公開方法的一些實施方案中,該反應產物在正在處理的烴中可能不像所需要的那么相容,因此可采用分散劑。使用的分散劑可為陽離子型、陰離子型或非離子型。示例性的分散劑包括但不限于單乙二醇正己醚(Hexyl?Cellosolve[R],可從Union?Carbide獲得);乙二醇單丁醚(Butyl?Cellosolve[R]);丙醇和丁醇的二-和三-丙二醇衍生物,其可從Arco?Chemical(3801West?Chester?Pike,Newtown?Square,Pa.19073)和Dow?Chemical(1691N.Swede?Road,Midland,Mich.)以商品名Arcosolv[R]和Dowanol[R]獲得;單丙二醇單丙醚;二丙二醇單丙醚;單丙二醇單丁醚、二丙二醇單丙醚、二丙二醇單丁醚;三丙二醇單丁醚;乙二醇單丁醚;二乙二醇單丁醚、乙二醇單己醚;二乙二醇單己醚;3-甲氧基-3-甲基-丁醇;及其混合物。
也可使用聚合物分散劑。例如,具有約2~約11個環(huán)氧乙烷(EO)單元的乙氧基化的長鏈和/或支鏈醇、乙氧基化的羧酸和乙氧基化的壬基酚,乙氧基化的長鏈和支鏈醇、乙氧基化的羧酸和甘油的乙氧基化的酯對本公開方法的一些實施方案是有用的。可使用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對將水溶性化合物分散于待處理的烴中有用、且不與表面活性劑和/或烴或可即將用于烴的任何下游工藝相互產生不利影響的任何分散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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