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示裝置及電視接收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28000.1 | 申請日: | 2012-04-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975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2-19 |
| 發明(設計)人: | 中村真一;上野洋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9F9/00 | 分類號: | G09F9/00;H04N5/6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張鑫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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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裝置 電視接收機 | ||
1.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顯示部,該顯示部的前側具有顯示面;
前殼,該前殼包圍所述顯示部的周邊部;以及
背殼,該背殼覆蓋所述顯示部的后側,
在所述前殼上設置有阻礙熱量移動的空洞。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與所述顯示部的外周面相對的所述前殼的內表面上設置有光源,
所述前殼或背殼的外表面上具有凹槽。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殼包括:
前面部,該前面部包圍所述顯示面的周圍;以及
周面部,該周面部沿該前面部的外邊緣設置在后側周圍,并包圍所述顯示部的外周面,
所述空洞設置在所述前面部與周面部會合而成的角部。
4.如權利要求1至3的任一項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相比其他部分,所述前殼上設置有所述空洞的部分較突出。
5.如權利要求1至4的任一項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前殼上的所述空洞處設置有跟外部連通的連通孔。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前殼上設置有多個所述連通孔。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殼包括:
前面部,該前面部包圍所述顯示面的周圍;以及
周面部,該周面部沿該前面部的外邊緣設置在后側周圍,并包圍所述顯示部的外周面,
所述空洞設置在所述前面部及周面部會合而成的角部,
所述前殼在包含所述角部的外表面上具有凹槽,
在與所述顯示部的外周面相對的所述前殼的內表面上,設置有在與該外周面的法線及所述顯示面的法線大致正交的方向上排列配置的多個所述光源,
所述凹槽設置為與所述光源的排列配置方向大致平行。
8.如權利要求2或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是安裝在鋁制基板上的發光二極管,
所述基板設置在所述前殼上。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殼在包含所述角部的外表面上具有凹槽,
位于所述角部的外表面上的所述凹槽的深度,比位于所述前殼的其他部分的所述凹槽的深度要深。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槽的剖面形狀、寬度或深度在所述光源的排列配置方向上保持大致一定。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洞貫通設置為與所述光源的排列配置方向大致平行。
12.如權利要求1至11的任一項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殼通過擠出成形而形成。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殼是金屬制的。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殼是鋁制的。
15.如權利要求1至14的任一項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配置在所述顯示部的后側,并將入射光向所述顯示部射出的導光板,
所述顯示部及導光板被所述前殼及后殼從前后方向夾持。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殼具有向后方突出的、將所述導光板向后側擠壓的擠壓部。
17.如權利要求1至16的任一項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殼是鋁制的。
1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覆蓋所述前殼的至少一部分的蓋板。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殼由多個桿狀構件接合而構成,
所述蓋板覆蓋所述桿狀構件的接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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