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透明玻璃閃爍體,制備方法及應用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25783.8 | 申請日: | 2012-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97374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01 |
| 發明(設計)人: | 康智濤;布倫特·K·瓦格納;詹森·H·納德勒;羅伯特·羅森;貝恩德·卡恩;梅雷迪思·B·巴爾塔 | 申請(專利權)人: | 佐治亞技術研究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T1/20 | 分類號: | G01T1/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特普羅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015 | 代理人: | 齊永紅 |
| 地址: | 美國佐治亞***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透明 玻璃 閃爍 制備 方法 應用 裝置 | ||
1.一種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包括玻璃體和分布在玻璃體內的多個納米粒子,其特征在于:用于制備所述玻璃復合材料的初始組合物包括基質金屬化合物和摻雜金屬化合物,所述基質金屬化合物和所述摻雜金屬化合物的總和為所述初始組合物的至少10mol%。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質金屬化合物和摻雜金屬化合物的總和為所述初始組合物的至少15mol%。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質金屬化合物和摻雜金屬化合物的總和為所述初始組合物的至少18mol%。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質金屬化合物和摻雜金屬化合物的總和為約15mol%至約35mol%。
5.根據權利要求1,2或4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質金屬化合物和摻雜金屬化合物的總和為約15mol%至約35mol%。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質金屬化合物和摻雜金屬化合物的總和為約18mol%至約30mol%。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摻雜金屬化合物為所述初始組合物的約1.5mol%至約7mol%。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摻雜金屬化合物為所述初始組合物的約2.5mol%至約6.5mol%。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摻雜金屬化合物為所述初始組合物的約3mol%至約6mol%。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粒子的平均尺寸為約1nm至約50nm。
11.根據權利要求1-10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粒子的平均尺寸為約2nm至約40nm。
12.根據權利要求1-11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粒子的平均尺寸為約2nm至約30nm。
13.根據權利要求1-12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粒子的平均尺寸為約5nm至約30nm。
14.根據權利要求1-13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粒子的平均尺寸為約10nm至約30nm。
15.根據權利要求1-14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粒子的折射率為nM,所述玻璃體的折射率為nG,且nM與nG的差值小于約50%。
16.根據權利要求1-15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粒子的折射率為nM,所述玻璃體的折射率為nG,且nM與nG的差值小于約33%。
17.根據權利要求1-16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粒子的折射率為nM,所述玻璃體的折射率為nG,且nM與nG的差值小于約25%。
18.根據權利要求1-17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體包括硅酸鹽、硼酸鹽或磷酸鹽,或它們的組合。
19.根據權利要求1-18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體包括鋁硅酸鹽、硼硅酸鹽,或它們的組合。
20.根據權利要求1-19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體包括鋁硅酸鹽。
21.根據權利要求18-20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透明玻璃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硅酸鹽包括鋰抗衡離子或鈉抗衡離子,或它們的組合。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佐治亞技術研究公司,未經佐治亞技術研究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80025783.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