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減少內燃機排氣中的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16171.2 | 申請日: | 2012-03-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880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26 |
| 發明(設計)人: | J·R·托格森;H·特羅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赫多特普索化工設備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N3/20 | 分類號: | F01N3/2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連濤;楊思捷 |
| 地址: | 丹麥*** | 國省代碼: | 丹麥;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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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減少 內燃機 排氣 中的 氧化物 方法 | ||
1.減少貧燃內燃機的排氣中的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量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將所述排氣與調整量的氨通過催化劑體系,所述催化劑體系包含一種或多種在氮氧化物生成氮氣的反應中為活性的催化劑,所述氨原樣引入到排氣中或者在引入到所述排氣中后在將所述排氣通過所述催化劑體系之前形成;
將這樣處理后的排氣通過渦輪增壓器的渦輪機;和
在下游的排氣處理步驟中除去渦輪增壓器排氣中存在的三氧化硫和/或銨硫化合物;其中使排氣在高于銨硫化合物的冷凝溫度的溫度下經過催化劑體系,所述銨硫化合物通過與在排氣中的氨反應生成,且其中在經過催化劑體系后,將排氣中的氨量調整到導致少于2ppm體積或者高于10ppm的體積的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通過所述催化體系后,將所述排氣中的氨量調整到導致少于0.5ppm體積的量。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內燃機為兩沖程發動機。
4.如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下游排氣處理步驟包括使用水來清洗或者洗滌。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排氣處理步驟在廢熱鍋爐和/或濕洗滌器中進行。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廢熱鍋爐定期地采用水清洗或者通過煙灰吹除清潔。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所述方法用于減少在海洋船只的船上安裝的貧燃內燃機的排氣中的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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