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處理爆炸危險物品的移動運輸容器及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14304.2 | 申請日: | 2012-03-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4967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9 |
| 發明(設計)人: | J·奧爾森;E·奧爾森;W·維赫姆斯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戴納安全國際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41H11/12 | 分類號: | F41H11/12;F41H11/28;F42D5/045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崔幼平;何逵游 |
| 地址: | 瑞典斯***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處理 爆炸 危險物品 移動 運輸 容器 及其 方法 | ||
1.一種移動防爆運輸容器(1),設計成用于容易地裝載和卸載爆炸危險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1)包括單獨地能夠操作的夾持工具(6,19),以便在所述容器(1)中裝載和卸載爆炸危險物品(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防爆運輸容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1)構造為直立的圓筒形容器,包括:殼體部(2);開放底部(4),以便在所述容器(1)中裝載和卸載爆炸危險物品(2);以及包括安裝盤(7)的頂部(3),所述單獨地能夠操作的夾持工具(6,19)安裝在所述安裝盤的底部側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防爆運輸容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1)還包括可升高和可降低的內側部(14),以便根據物品(2)是位于地面之上還是之下來控制在垂直夾持工具(6)和爆炸危險物品(2)之間的距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防爆運輸容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1)的頂部(3)包括:第一,用于在所述容器(1)中對來自爆炸的爆炸氣體和過壓進行通風的金屬格柵(10);以及,第二,用于防止大尺寸和中尺寸部分噴射到所述容器(1)外的液體填充的塑料袋(22)。
5.如權利要求1-3中任何一項所述的移動防爆運輸容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單獨地能夠操作的夾持工具(6,19):包括,第一,用于在垂直方向上操作爆炸危險物品(2)的垂直夾持工具(6);以及,第二,用于在水平平面上操作爆炸危險物品(2)的水平夾持工具(19)。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防爆運輸容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夾持工具(6)包括兩組相互相對的叉狀夾持臂,其中每一組叉狀夾持臂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容器(1)的頂部(3)中的支撐殼體(15)中的兩個水平的驅動軸(11)上,其中所述夾持臂通過橫撐件(21)彼此平行設置。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防爆運輸容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夾持工具(19)包括垂直地設置在所述容器(1)內的垂直的可上升和可下降的驅動軸(18)上的四個矩形或方形形狀的格柵,其中所述格柵在水平平面上可轉動地設置。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防爆運輸容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夾持工具(6)包括用于收集液體和/或粉末形式的爆炸危險物品(2)的鏟斗。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防爆運輸容器(1),其特征在于,水平可樞轉的夾持工具(19)包括在夾持工具(19)的底部側上的鉸接板,用于收集松散地連接在一起并且在裝載過程中有分裂風險的爆炸危險物品(2)。
10.一種用于在移動防爆運輸容器(1)中裝載和卸載爆炸危險物品(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設置在所述容器(1)中單獨地能夠操作的夾持工具(6,19)的操作,實現所述爆炸危險物品(2)在所述容器(1)中的裝載和卸載。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輸容器(1)構造為直立的圓筒形容器,具有開放底部(4),并且其中通過容器的開放底部(4)實現爆炸危險物品(2)的裝載和卸載。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戴納安全國際有限公司,未經戴納安全國際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80014304.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