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線纜型二次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12877.1 | 申請日: | 2012-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3037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04 |
| 發明(設計)人: | 權友涵;金帝映;禹相昱;申憲澈;金恩智;樸秀振;崔祐誠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LG化學 |
| 主分類號: | H01M10/05 | 分類號: | H01M10/05;H01M4/64;H01M10/0565;H01M4/36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高偉;陸弋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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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線纜 二次 電池 | ||
1.一種線纜型二次電池,包括:
內電極,所述內電極包括至少一個第一極性電極,所述第一極性電極具有:長且細的形狀的第一極性集電器,所述第一極性集電器的與其縱向方向垂直的橫截面是圓形、橢圓形或多邊形形式的;第一極性電極活性材料層,所述第一極性電極活性材料層形成在所述第一極性集電器的外表面上;和電解質層,所述電解質層被填充以包圍所述第一極性電極活性材料層,以及
至少一個線型第二極性電極,所述線型第二極性電極整個包圍所述內電極并繞所述內電極的外部卷繞。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纜型二次電池,其中,形成在所述第一極性集電器的外表面上的所述第一極性電極活性材料層包括在所述縱向方向上以預定間隔相互隔開的至少兩個第一極性電極活性材料層。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纜型二次電池,其中,所述第一極性電極活性材料層包含選自如下組的活性材料:LiCoO2、LiNiO2、LiMn2O4、LiCoPO4、LiFePO4、LiNiMnCoO2、LiNi1-x-y-zCoxM1yM2zO2(其中,M1和M2均獨立地選自Al、Ni、Co、Fe、Mn、V、Cr、Ti、W、Ta、Mg和Mo,且x、y和z均獨立地為形成氧化物的元素的原子分數,其中,0≤x<0.5,0≤y<0.5,0≤z<0.5且x+y+z≤1)及其混合物。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纜型二次電池,其中,所述第二極性電極包括由選自如下組的活性材料制成的活性材料層:天然石墨、人造石墨或碳質材料;鋰-鈦復合氧化物(LTO);金屬(Me),如Si、Sn、Li、Zn、Mg、Cd、Ce、Ni或Fe;所述金屬的合金;所述金屬的金屬氧化物(MeOx);所述金屬和碳的復合物;及其混合物。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纜型二次電池,其中,所述第一極性集電器和所述第二極性電極的集電器包含選自如下材料的組中的一種:不銹鋼、鋁、鎳、鈦、燒結碳或銅;表面經碳、鎳、鈦或銀處理的不銹鋼;鋁鎘合金;表面經導電材料處理的不導電聚合物;以及導電聚合物。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線纜型二次電池,其中,所述導電材料選自如下材料的組:聚乙炔、聚苯胺、聚吡咯、聚噻吩、聚氮化硫、銦錫氧化物(ITO)、銅、銀、鈀、鎳及其混合物。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線纜型二次電池,其中,所述導電聚合物選自如下材料的組:聚乙炔、聚苯胺、聚吡咯、聚噻吩、聚氮化硫及其混合物。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纜型二次電池,其中,所述電解質層包含選自如下材料的組中的一種:使用PEO、PVdF、PMMA、PAN或PVAC的膠凝型聚合物電解質;和使用PEO、聚環氧丙烷(PPO)、聚乙烯亞胺(PEI)、聚乙烯硫化物(PES)或聚乙酸乙烯酯(PVAc)的固體電解質。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纜型二次電池,其中,所述電解質層進一步包含鋰鹽。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線纜型二次電池,其中,所述鋰鹽選自如下材料的組:LiCl、LiBr、LiI、LiClO4、LiBF4、LiB10Cl10、LiPF6、LiCF3SO3、LiCF3CO2、LiAsF6、LiSbF6、LiAlCl4、CH3SO3Li、CF3SO3Li、(CF3SO2)2NLi、氯硼烷鋰、低級脂族碳酸鋰、四苯基硼酸鋰及其混合物。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纜型二次電池,其中,所述第一極性為陰極,且所述第二極性為陽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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