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調節γ-C-細胞因子活性的組合物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10348.8 | 申請日: | 2012-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01805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14 |
| 發明(設計)人: | Y·塔加亞;N·阿齊米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奧尼斯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K7/06 | 分類號: | C07K7/06;A61K38/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信陽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 代理人: | 陳悅軍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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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調節 細胞因子 活性 組合 方法 | ||
多種實施方案涉及γc?家族細胞因子,白細胞介素?2(IL?2)、白細胞介素?4(IL?4)、白細胞介素?7(IL?7)、白細胞介素?9(IL?9)、白細胞介素?15(IL?15)以及白細胞介素?21(IL?21)的肽拮抗劑。γc?細胞因子與重要的人類疾病,例如白血病、自身免疫病、膠原性疾病、糖尿病、皮膚疾病、神經退行性疾病和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有關。因此,γc?細胞因子活性的抑制劑是一種有價值的治療及化妝品試劑,也是一種有價值的研究工具。傳統的抑制γc?細胞因子活性的方法包括產生針對每單種γc?細胞因子家族成員/受體亞基的中和抗體。然而,得到的成功非常有限,經常有多種γc?細胞因子家族成員共同引起疾病狀態。組合使用針對每種因子得到的中和抗體是不切實際的,并且增加了不利的免疫反應的風險。本發明的實施方案通過利用基于與γc?亞基結合位點一致的肽拮抗劑以抑制γc?細胞因子活性而克服了這些缺點。
本申請要求2011年1月18日遞交的美國臨時申請第61/433,890號、以及2011年8月24日遞交的美國臨時申請第61/527,049號的優先權,這些申請的所有內容以引用的方式被結合在本文中。
技術領域
本實施方案涉及γc-家族細胞因子的肽拮抗劑,γc-家族細胞因子是一組哺乳動物細胞因子,主要由上皮、基質和免疫細胞產生,控制著不同系列的淋巴細胞的正常及病理性激活。本實施方案也涉及這些肽在治療某些人類疾病上的治療用途。本實施方案還涉及這些肽的藥用化妝品應用。本文公開了這些肽的靶疾病、藥用化妝品應用,以及給藥方法、生產以及商業化的描述。
背景技術
細胞因子是一組各種不同的可溶性因子,調節多種細胞功能,例如生長、功能分化,以及促進或預防程序性細胞死亡(凋亡性細胞死亡)。細胞因子不同于激素,并非是由分化的腺組織產生,而是可由多種細胞類型,例如上皮、基質或免疫細胞產生。
迄今為止已經鑒定出了多于100種細胞因子,被認為是從原始基因池中通過基因復制的方式發展而來(參見Bazan,J.F.1990,Immunol.Today 11:350-354)。為支持這一觀點,一群細胞因子共有其多亞基受體系統中的一個組分是很常見的。研究最為充分的T細胞中共有的細胞因子亞基為共同的γ亞基(γc-亞基)。γc-亞基由6種已知的細胞因子共有(白細胞介素-2(IL-2)、白細胞介素-4(IL-4)、白細胞介素-7(IL-7)、白細胞介素-9(IL-9)、白細胞介素-15(IL-15)和白細胞介素-21(IL-21),共同稱為“γc-細胞因子”或“γc-家族細胞因子”),在為這些細胞因子傳遞細胞激活信號上發揮著不可缺少的作用。另外,對于每一種γc-細胞因子,均有一或兩種私有的細胞因子-特異性受體亞基,當與γc-亞基復合時,得到全功能的受體。(參見Rochman等人,2009,Nat Rev Immunol.9:480-90.)
γc-家族細胞因子是一組哺乳動物細胞因子,主要由上皮、基質和免疫細胞產生,控制著不同系列的淋巴細胞的正常及病理性激活。在胸腺中T細胞的早期發育中以及它們在外周的穩態中均極為需要這些細胞因子。例如,如果不含γc-亞基,則在小鼠中不會發育出T、B和NK細胞。(參見Sugamura等人,1996,Annu.Rev.Immunol.14:179-205)。
最新研究表明,γc-細胞因子的表達調節異常及功能障礙會導致多種人類免疫學及造血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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