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陸上風力發電機承重體系構造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655550.3 | 申請日: | 2012-1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946325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22 |
| 發明(設計)人: | 盧利和;李桂慶;尹秋平;弓建新;孫海泉;侯俊強;劉少云 | 申請(專利權)人: | 內蒙古電力勘測設計院 |
| 主分類號: | F03D11/00 | 分類號: | F03D1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010010 內蒙古***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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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陸上 風力發電機 承重 體系 構造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承重體系,特別是涉及一種陸上風力發電機承重體系構造。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陸上風力發電場風力發電機的承重塔架(或塔筒),均采用自立式截頭圓錐形受力結構,結構型式簡單,使用維護方便,方向性強,有利于顯現立體形象,易與環境聯系等特點而使用廣泛。但由于自立式風力發電機的承重塔架(或塔筒)屬懸臂結構體系,在側力作用下將產生大的彈性變形和內力,塔架(或塔筒)底部內力大。
為了避免自立式懸臂塔架(或塔筒)結構倒塌,必然在結構設計中會考慮兩種最直接的結構處理措施:一個是為了滿足自立式塔架(或塔筒)結構彈性組合變形能力,采用增加抗彎剛度EI—塔架(或塔筒)結構橫截面尺寸的增大;另一個是為了抵抗內力,采用加大結構選用材料自身截面尺寸或強度。兩種方式本質上均是以犧牲結構材料為代價,增大原材料成本,經濟效果較差。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陸上風力發電機承重體系構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由如下技術方案實施,一種陸上風力發電機承重體系構造,其包括有基礎和設于所述基礎上的塔架或塔筒,其還包括有等間距均勻分布的至少三根支撐桿,所述支撐桿的一端固定在所述塔架或塔筒側壁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基礎上。
所述基礎為圓形或多邊形現澆鋼筋砼擴展基礎。
所述基礎還可以是一種聯合基礎,所述聯合基礎包括一個中央基礎、至少三個獨立基礎和基礎連系梁,所述獨立基礎通過所述基礎連系梁相互連接構成多邊形,所述中央基礎置于所述多邊形內部,且所述中央基礎分別與所述獨立基礎通過所述基礎連系梁連接。
所述多邊形為正多邊形,所述中央基礎置于所述正多邊形的中心。
所述獨立基礎的數量與所述支撐桿的數量相等,所述支撐桿的一端固定在所述塔架或塔筒側壁上,另一端相對應固定在所述獨立基礎上。
所述獨立基礎與所述中央基礎均為圓形或正多邊形。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本實用新型大大提高了塔架或塔筒的結構穩定性,同時,減少塔架或塔筒結構自重耗材,降低新能源行業陸上風力發電場建設的項目投資,達到新能源產業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企業效益最優。
附圖說明
圖1為實施例1一種陸上風力發電機承重體系構造示意圖。
圖2為實施例2一種陸上風力發電機承重體系構造示意圖。
圓形現澆鋼筋砼擴展基礎1,塔架或塔筒2,支撐桿3,聯合基礎4,中央基礎5,獨立基礎6,基礎連系梁7。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一種陸上風力發電機承重體系構造,其包括有圓形現澆鋼筋砼擴展基礎1、設于圓形現澆鋼筋砼擴展基礎1上的塔架或塔筒2和等間距均勻分布的三根支撐桿3,支撐桿3的一端固定在塔架或塔筒2側壁上,另一端固定在圓形現澆鋼筋砼擴展基礎1上。
實施例2:一種陸上風力發電機承重體系構造,其包括有聯合基礎4、設于聯合基礎4上的塔架或塔筒2和等間距均勻分布的三根支撐桿3。聯合基礎4包括一個中央基礎5、三個獨立基礎6和基礎連系梁7,獨立基礎6與中央基礎5均為圓形。三個獨立基礎6通過基礎連系梁7相互連接構成正三角形,中央基礎5置于正三角形中心,且中央基礎5分別與獨立基礎6通過基礎連系梁7連接。支撐桿3的一端固定在塔架或塔筒2側壁上,另一端相對應固定在獨立基礎6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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