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通信設備及通信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20623201.3 | 申請日: | 2012-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027256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26 |
| 發(fā)明(設計)人: | 蔡海軍;趙云海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5/02 | 分類號: | H04B5/02;H04B11/00;H04B1/38 |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81 | 代理人: | 薛祥輝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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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通信 設備 系統(tǒng) | ||
1.一種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將通信參數(shù)轉換成模擬信號的第一數(shù)據(jù)轉換模塊,用于將所述模擬信號轉換成音頻信號并發(fā)送出去的第一音頻發(fā)送模塊,以及用于接收對端通信設備發(fā)起的近距離無線通信連接請求、并與所述對端通信設備進行近距離無線通信的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設備還包括用于通過音頻信號向外發(fā)送握手信號的第二音頻發(fā)送模塊,以及用于接收對端通信設備通過音頻信號反饋的響應信號的第一音頻接收模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數(shù)據(jù)轉換模塊為D/A數(shù)模轉換器。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為藍牙模塊。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音頻發(fā)送模塊為揚聲器。
6.一種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接收外部音頻信號、并將所述音頻信號轉換為模擬信號的第二音頻接收模塊,用于將所述模擬信號轉換成通信參數(shù)的第二數(shù)據(jù)轉換模塊,以及用于根據(jù)所述通信參數(shù)向對端通信設備發(fā)送近距離無線通信連接請求、并與所述對端通信設備進行近距離無線通信的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設備還包括用于接收外部以音頻信號發(fā)送的握手信號的第三音頻接收模塊,以及用于通過音頻信號向對端通信設備反饋響應信號的第三音頻發(fā)送模塊。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數(shù)據(jù)轉換模塊為A/D模數(shù)轉換器。
9.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為藍牙模塊。
10.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音頻接收模塊為麥克風。
11.一種通信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互為對端通信設備的第一通信設備和第二通信設備,所述第一通信設備為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通信設備,所述第二通信設備為如權利要求6至10任一項所述的通信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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