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室內烤箱的燃燒室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610569.6 | 申請日: | 2012-1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873663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7 |
| 發明(設計)人: | 楊敬輝;黃蓮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市海新金屬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1B3/00 | 分類號: | A21B3/00;A47J37/06;F23D14/84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華學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 代理人: | 李盛洪 |
| 地址: | 5230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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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室內 烤箱 燃燒室 組件 | ||
1.一種室內烤箱的燃燒室組件,包括設置在烤箱底部的燃燒室(1),裝設在燃燒室(1)底端的火排(2),裝設在燃燒室(1)上端的底板蓋(4),所述火排(2)上設有多個火孔(3),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裝設在底板蓋(4)背面的V形引火板(5),以及裝設在燃燒室(1)內的左引火板(6)和右引火板(7),該左引火板(6)和右引火板(7)的下端分別與燃燒室(1)的底面連接,左引火板(6)和右引火板(7)的上端分別與底板蓋(4)的背面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內烤箱的燃燒室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引火板(6)和右引火板(7)向外傾斜地裝設在火排(2)的左右兩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內烤箱的燃燒室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引火板(6)和右引火板(7)為“Z”型,該左引火板(6)和右引火板(7)可拆卸式地裝設在燃燒室(1)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室內烤箱的燃燒室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引火板(6)和右引火板(7)上端分別設有抓手孔(8)。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室內烤箱的燃燒室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引火板(6)和右引火板(7)的一組對角(9)為切角設計。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室內烤箱的燃燒室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引火板(6)和右引火板(7)下端分別設有若干個二次進氣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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