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纜隧道井口保護支架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20605025.0 | 申請日: | 2012-1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882937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7 |
| 發(fā)明(設計)人: | 林一軒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家電網公司;北京市電力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D9/14 | 分類號: | E21D9/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吳貴明;張永明 |
| 地址: | 100031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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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纜 隧道 井口 保護 支架 | ||
1.一種電纜隧道井口保護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10);
連接架(20),包括:
立柱(21),所述立柱(21)的第一端連接在所述底座(10)上,所述立柱(21)的第二端設置有連接部(23);
橫梁(22),所述橫梁(22)的中部連接在所述連接部(23)上;
托盤(30),連接在所述橫梁(22)的第一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纜隧道井口保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23)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連接壁,各所述連接壁上均開設有弧形孔(231),兩個所述弧形孔(231)內穿設有銷軸,所述橫梁(22)的中部開設有連接孔(221),所述銷軸穿設過所述連接孔(22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纜隧道井口保護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彈簧(25),所述彈簧(25)設置在所述立柱(21)和所述橫梁(22)之間,并且所述彈簧(25)部分地設置在所述立柱(21)的第二端內,所述連接部(23)、所述銷軸和所述彈簧(25)形成緩沖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纜隧道井口保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孔(221)為沿水平方向設置的多個,所述銷軸可選擇地穿設在其中的一個所述連接孔(221)中。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纜隧道井口保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21)包括第一支桿(211)和第二支桿(212),所述第一支桿(211)設置在所述第二支桿(212)的下方,所述第二支桿(212)的一端容納在所述第一支桿(211)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纜隧道井口保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桿(211)和所述第二支桿(212)之間通過固定銷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纜隧道井口保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桿(211)的第一端形成所述立柱(21)的第一端,所述第二支桿(212)的第一端形成所述立柱(21)的第二端,所述第一支桿(211)的第二端設置有多個第一調節(jié)孔(211a),所述第二支桿(212)的第二端設置有多個第二調節(jié)孔(212a),所述固定銷可選擇地穿設過一個所述第一調節(jié)孔(211a)和一個所述第二調節(jié)孔(212a)以固定所述第一支桿(211)和第二支桿(212)。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纜隧道井口保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梁(22)的第二端設置有第一護套(222)。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纜隧道井口保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盤(30)包括盤體和連接在所述盤體周向外側的第二護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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