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自動開收傘中棒收折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595669.6 | 申請日: | 2012-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980477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12 |
| 發明(設計)人: | 羅祖堅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祖堅 |
| 主分類號: | A45B19/04 | 分類號: | A45B19/04;A45B25/14;A45B25/16 |
| 代理公司: | 天津三元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2203 | 代理人: | 鄭永康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動 開收傘中棒收折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于一種自動開收傘結構改良,其主要是針對該種自動開收傘中棒單元的組構所為的改良,使改良后的自動開收傘更方便完成最后的壓縮收傘動作,且大幅降低壓縮收傘的危險性。
背景技術
一般較常見的自動開收傘的結構如圖1所示,以三折傘為例,其大致上是于傘據把20內設一操控單元10,于中棒單元30內設有開傘彈簧60,而與各傘骨70接合的活動巢40上以滑輪繞跨有一端固接于上巢41而另一端再繞跨過上巢41內的滑輪后固接一子彈頭50的拉繩51。該操控單元10主要是于一具有空心內部的主體內裝設有由控制環體11、控制柱12及按鈕13等構件所組成;控制柱12樞設于控制環體11一側底部,而按鈕13設于傘據把20側方的開孔并外露,借此組構來控制中棒單元30收放,于控制環體11的一側外端設有一小彈簧111并頂撐一凸柱112用以卡制活動巢40,以保持傘具能定位于收折狀態;另外,該控制柱12利用一樞軸121結合于控制環體11靠近按鈕側的底部,并設有一扭力彈簧122,使控制柱12能保持于水平的常態狀態,當傘具在壓縮預備使用時,活動巢40受控制環體11內凸柱112所卡制而定位,同時控制柱12受中棒單元30的第二折中棒32向下頂推形成傾斜狀,而子彈頭50受設于第三折中棒33內的內管34頂壓及彈片311撐推而卡扣于中棒單元30的第一折中棒31的扣孔上;在第一次壓下按鈕13時,控制環體11被內推而使凸柱112脫離與活動巢40的卡扣,而在中棒單元30內的開傘彈簧60的作用下,完成自動開傘的動作,此時的控制柱12也恢復為水平形常態;當欲收傘時,則再壓按鈕13一次,此時的控制柱12便對子彈頭50頂推使其脫離與第一中折棒31的卡扣,使活動巢40形成可移動形態,而在各傘骨70上的收傘彈簧71的作用下,使各傘骨70連同傘面(圖未示)自動收折并將活動巢40向下移位,隨即再用力由傘頂將中棒單元30往傘握把20處壓縮而完成收傘狀態。但是,此自動開收傘在實際使用上則有下列幾點缺失:
1.在壓按鈕收傘時,只能將各傘骨連同傘面收折,而中棒單元仍保持三折中棒完全伸張的最長長度,因此讓雙手較短的婦女或小孩在用雙手將中棒單元往傘握把處壓縮收傘的動作上產生不便。
2.由于開傘彈簧的長度是從第一折中棒至第三折中棒頂端,其強度及彈力都不小,因此,使用者手部必須用很大的力量來進行壓縮收傘,如此一來,對于手部力量較小的婦女或小孩而言,壓縮收傘的動作則有其困難度。
3.也由于開傘彈簧的強度及彈力不小,因此,于壓縮收傘時,若施力或動作稍有不當時,受壓縮的開傘彈簧會以極大的力量將中棒單元復彈而經常造成使用者手部或身體其它部位受傷。
由前述可知,現有的自動開收傘由于結構設計未臻理想因此造成使用上存在著不方便性及危險性,實有待改進。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在于,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缺陷,而提供一種自動開收傘中棒收折結構,于收傘時,活動巢與第三折中棒同時向下縮移而縮短中棒單元,借此使于壓縮收傘時更為方便且大幅降低危險性;其縮短開傘彈簧的長度以降低其強度及彈力,但能將中棒單元完全張伸,借此可避免于壓縮收傘時受傷。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羅祖堅,未經羅祖堅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20595669.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