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水泥爐窯的非選擇性催化還原法脫硝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563677.2 | 申請日: | 2012-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860391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0 |
| 發明(設計)人: | 徐斌;潘嘉航;潘嘉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嘉興宜生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78 | 分類號: | B01D53/78;B01D53/90;B01D53/56 |
| 代理公司: | 杭州金源通匯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6 | 代理人: | 唐迅 |
| 地址: | 314500 浙江省嘉興市桐***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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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水泥 選擇性 催化 還原法 裝置 | ||
1.一種用于水泥爐窯的非選擇性催化還原法脫硝裝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氨水溶液儲罐(1)、氨水輸送泵(2)、氨水噴射泵(3)、氨水回流調節閥(4)、氨水溶液調節閥(5)、壓縮空氣調節閥(6)、壓縮空氣總管(7)和氨水噴射機構(8);所述的氨水溶液儲罐(1)內設有一攪拌器,氨水噴射泵(3)與氨水溶液儲罐(1)的下部連通,氨水噴射泵(3)出口與氨水回流調節閥(4)的一端相連,氨水回流調節閥(4)的另一端與氨水溶液儲罐(1)的上部相連通,氨水溶液調節閥(5)的另一端與氨水噴射機構(8)相連通,氨水噴射機構(8)還與壓縮空氣調節閥(6)的一端連通,壓縮空氣調節閥(6)的另一端與壓縮空氣總管(7)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水泥爐窯的非選擇性催化還原法脫硝裝置,其特征在于:氨水噴射機構(8)包括氨水噴槍(10)、壓縮空氣總管(7)、壓縮空氣壓力控制器(11)、氨水傳輸管(12)和霧化噴嘴(9)。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水泥爐窯的非選擇性催化還原法脫硝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霧化噴嘴(9)是氣液兩相引流霧化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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