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縫紉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552060.0 | 申請日: | 2012-10-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913200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01 |
| 發明(設計)人: | 鹽谷哲司;和田哲也;柴田到;桝谷隆志;鈴木裕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兄弟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D05B3/02 | 分類號: | D05B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縫紉機 | ||
1.一種縫紉機(1),其具有:
針桿臺(10),其以能夠使針桿沿該針桿的軸向移動的方式支承該針桿;
擺動機構(5,15),其使上述針桿與上述針桿臺一起在鉛垂面內擺動;以及
針桿連桿(50),伴隨著驅動源(3)的驅動,其一端(51)在與上述鉛垂面平行的鉛垂面內作圓周運動,并且,其另一端(52)使上述針桿沿上述軸向移動,其特征在于,
該縫紉機具有:
第一引導構件(22),其具有第一引導部(22B),且設置在上述針桿上,使上述針桿不能繞軸心旋轉,該第一引導部由沿著上述擺動機構使上述針桿擺動的方向的相對的引導面構成;
第一方形擋塊(55),其設置在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以能夠沿著上述第一引導部的相對的引導面移動的方式配置,借助于上述第一引導構件將上述針桿連桿的運動傳遞到上述針桿;
第二引導構件(80),其具有第二引導部(81),該第二引導部由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的相對的引導面構成;
第二方形擋塊(54),其設置在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通過在上述針桿連桿的一端作圓周運動時沿著上述第二引導部的相對的引導面移動,沿著上述第二引導部引導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
軸部(57),其具有凸緣部(57B),以能夠使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旋轉的方式支承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并且,固定于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
突出部(53),其自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向與上述軸部的軸向正交的方向突出;以及
第三引導構件(60),其通過引導上述突出部,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引導上述針桿連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軸部將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重疊起來地貫穿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并且,在上述凸緣部和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之間夾持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突出部是一對自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沿與上述軸部的軸向正交的方向延伸的突出構件,
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具有板狀部(60A),該板狀部位于上述一對突出構件之間且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突出部是一對自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沿與上述軸部的軸向正交的方向延伸的突出構件,
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具有板狀部(60A),該板狀部位于上述一對突出構件之間且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固定于縫紉機的前端部(101)。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固定于縫紉機的前端部。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固定于縫紉機的前端部。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固定于縫紉機的前端部。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軸部具有圓柱狀的軸(57A),
上述凸緣部設置在上述軸的一端且向上述軸的徑向外側突出,上述軸部的另一端固定于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
10.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二引導部是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的通孔。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二引導部是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的通孔。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兄弟工業株式會社,未經兄弟工業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20552060.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3G警用移動機器人雙余度控制系統
- 下一篇:長桿墻面打磨機的吸塵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