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攝像鏡頭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543744.4 | 申請日: | 2012-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886714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7 |
| 發明(設計)人: | 久保田洋治;久保田賢一;平野整;伊勢善男;野田小百合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光學邏輯;康達智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G02B13/18;G02B13/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曾賢偉;曹鑫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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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攝像 鏡頭 | ||
1.一種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從物體側向像面側按順序配置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一透鏡、具有負的光焦度的第二透鏡、第三透鏡、具有負的光焦度的第四透鏡、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五透鏡、第六透鏡而構成,
上述第一透鏡具有曲率半徑為正的物體側的面,
上述第二透鏡具有曲率半徑為正的像面側的面,
上述第五透鏡具有曲率半徑都為負的物體側的面和像面側的面,
上述第三透鏡至上述第六透鏡的各透鏡具有比上述第一透鏡以及上述第二透鏡的各自的光焦度都弱的光焦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四透鏡具有曲率半徑都為負的物體側的面以及像面側的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六透鏡具有曲率半徑都為正的物體側的面以及像面側的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設上述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上述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時,滿足:
-0.7<f1/f2<-0.3。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設整個鏡頭系統的焦距為f,上述第一透鏡以及上述第二透鏡的合成焦距為f12時,滿足:
0.8<f12/f<1.5。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設整個鏡頭系統的焦距為f,上述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時,滿足:
-0.3<f/f4<-0.01。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設整個鏡頭系統的焦距為f,上述第三透鏡以及上述第四透鏡的合成焦距為f34時,滿足:
-20.0<f34/f<-1.0。?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設從上述第二透鏡的像面側的面到上述第三透鏡的物體側的面的光軸上的距離為D23,從上述第一透鏡的物體側的面到上述第六透鏡的像面側的面的光軸上的距離為L16時,滿足:
0.05<D23/L16<0.3。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設上述第一透鏡的阿貝數為νd1,上述第四透鏡的阿貝數為νd4,上述第五透鏡的阿貝數為νd5,上述第六透鏡的阿貝數為νd6時,滿足:
45<νd1<75,
45<νd4<75,
45<νd5<75,
45<νd6<75。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設上述第二透鏡的阿貝數為νd2,上述第三透鏡的阿貝數為νd3時,滿足:
20<νd2<40,
20<νd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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