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惰性粉末化漆霧廢氣治理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417165.5 | 申請日: | 2012-08-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682974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23 |
| 發明(設計)人: | 余盛兵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元凱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46/24 | 分類號: | B01D46/24;B01D46/42;B01D53/04 |
| 代理公司: | 杭州金源通匯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6 | 代理人: | 唐迅 |
| 地址: | 315010 浙江省寧波市雅***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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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惰性 粉末 化漆霧 廢氣 治理 裝置 | ||
1.一種惰性粉末化漆霧廢氣治理裝置,包括系統風管(27)、控制柜(9)、濾管式除塵器(19)及活性炭吸附器(14),所述的系統風管(27)包括第一系統風管(8)及第二系統風管(22),所述的濾管式除塵器(19)進口端設有第一系統風管(8),所述的濾管式除塵器(19)凈風出口端通過第二系統風管(22)與負壓離心風機(13)連接,所述的濾管式除塵器(19)內部設有反吹裝置(15)、濾管(18)、落灰斗(11)及灰桶(10),所述的反吹裝置(15)位于濾管式除塵器(19)上部且與第一壓縮空氣管(21)相連,所述的濾管(18)位于反吹裝置(15)下方,所述的濾管(18)下部設有落灰斗(11),所述的灰桶(10)位于落灰斗(11)下部,所述的活性炭吸附器(14)與負壓離心風機(13)出口處連接,其特征是:還包括惰性粉末添加裝置(26),所述的惰性粉末添加裝置(26)通過輸送管(2)與第一系統風管(8)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惰性粉末化漆霧廢氣治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惰性粉末添加裝置(26)包括殼體(25)、第二壓縮空氣管(3)、惰性粉末計量裝置(1)及送風機(5),所述的殼體(25)25內設有惰性粉末計量裝置(1),所述的殼體(25)通過送風機(5)與輸送管(2)連通,所述的殼體(25)25還與第二壓縮空氣管(3)連通,所述的第二壓縮空氣管(3)上設有第一電磁閥(6),所述的控制柜(9)控制第一電磁閥(6)。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惰性粉末化漆霧廢氣治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惰性粉末計量裝置(1)上設有料位計(4)。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惰性粉末化漆霧廢氣治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落灰斗(11)中設有收集斗(12)且落灰斗(11)與收集斗(12)之間設有落灰間隙(28),所述的收集斗(12)處設有第三壓縮空氣管(20),所述的第三壓縮空氣管(20)上設有第二電磁閥(23),所述的控制柜(9)控制第二電磁閥(2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惰性粉末化漆霧廢氣治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一壓縮空氣管(21)、第二壓縮空氣管(3)及第三壓縮空氣管(20)與同一壓縮空氣總管(24)相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所述的惰性粉末化漆霧廢氣治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濾管(18)為剛性濾管。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所述的惰性粉末化漆霧廢氣治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濾管(18)為剛性濾管。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所述的惰性粉末化漆霧廢氣治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濾管(18)為剛性濾管。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所述的惰性粉末化漆霧廢氣治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濾管式除塵器(19)的進口處設有導流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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