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移動通信設備外殼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381146.1 | 申請日: | 2012-08-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136375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14 |
| 發明(設計)人: | 丹尼斯·李 | 申請(專利權)人: | 蓋爾創尼克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K5/02 | 分類號: | H05K5/02;H01Q1/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萍;陳煒 |
| 地址: | 以色列*** | 國省代碼: | 以色列;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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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 通信 設備 外殼 | ||
1.一種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包括:
殼體,具有第一表面和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對的第二表面,至少一個通孔具有在所述殼體中形成并且在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之間延伸的錐形內孔;
第一非傳導可鍍層,在所述錐形內孔上形成;
第二傳導層,鍍覆在所述第一非傳導可鍍層上;以及
第三非傳導填料層,設置在所述第二傳導層上以便至少部分地填充所述錐形內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第三非傳導填料層設置在所述第二傳導層上以便填充所述錐形內孔,使得至少所述第一表面總體上連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移動通信設備外殼還包括在第一連續表面的至少一部分上形成的第四層。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第一非傳導可鍍層包括非傳導墨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第二傳導鍍層包括多個傳導鍍層。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第二傳導鍍層包括至少一種金屬。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金屬包括銅和鎳之一。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第三非傳導填料層包括環氧樹脂。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環氧樹脂包括紫外線硬化環氧樹脂。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第四層包括不透明非傳導涂料。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殼體包括所述移動通信設備外殼的后部。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表面上并且電連接到所述第二傳導層的天線。
13.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殼體包括限定第一平面的第一平坦表面和限定第二平面的第二平坦表面,所述第二平面與所述第一平面平行。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具有錐形內孔的所述通孔包括在所述第一平坦表面中形成并且具有0.8mm的直徑的第一圓形腔,所述第一圓形腔順著急劇傾斜的壁延伸以形成內孔,所述內孔在所述第二平坦表面處的所述第二平面中終止于陡峭的錐形終點處,所述陡峭的錐形終點形成第二圓形腔的圓周,所述第二圓形腔具有2mm的直徑,所述壁相對于所述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兩者急劇傾斜并且相互成60°的內角。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第一非傳導可鍍層包括第一連續層,其具有6-8μm的大致均勻的厚度并且在所述第一平坦表面上形成,所述第一連續層與所述傾斜壁和所述內孔的輪廓一致地下降至所述第二平坦表面。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第二傳導層包括第二連續層,其具有10-20μm的大致均勻的厚度,所述第二連續層在所述第一連續層上形成并且與其相似地進行配置。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第三非傳導填料層包括在所述第二連續層上形成的第三層,所述第三層被配置成填充所述內孔,所述第三層具有與所述第一平面共線的上表面和與所述第二平面共線的下表面。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移動通信設備外殼,其中所述第四層包括第四連續層,其具有60-100μm的大致均勻的厚度,所述第四連續層涂覆在包括所述第三層的所述上表面的頂部的所述第一平坦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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