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卡通傘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293073.0 | 申請日: | 2012-06-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750867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2-27 |
| 發明(設計)人: | 陳靜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梅花傘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5B11/00 | 分類號: | A45B11/00;A45B25/00 |
| 代理公司: | 廈門市首創君合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李秀梅 |
| 地址: | 362261 ***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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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卡通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日常用傘具領域,特別是一種適合兒童使用的卡通傘。
背景技術
傘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遮陽避雨工具,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觀念的改變,人們對雨傘的要求已不再局限于可以遮陽或避雨等功能,對傘的花色造型具更高的要求。現有技術的雨傘傘珠通常為金屬或塑料材質,且結構單一,不能滿足人們對傘造型多樣化的要求,卡通傘通常也只是在傘面上的圖案進行改變,多為靜態圖案和造型,樣式單一、缺乏新穎性。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點,提出一種具有卡通傘珠,造型新穎的卡通傘。
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卡通傘,包括傘架和傘面,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可拆卸地套設于傘架上的卡通傘珠,該卡通傘珠固定于所述傘面上。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方式,所述卡通傘珠包括一體成型的卡通造型和固定塊,該固定塊與所述傘面固定連接且具有供所述傘架穿過的通孔。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方式,所述傘珠為橡膠材質傘珠。
由上述對本實用新型的描述可知,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卡通傘在不影響原有傘的結構的基礎上將普通傘珠改成卡通傘珠,可采用各種卡通造型,包括動物、植物或者動植物組合等,造型多樣、品種繁多。由于采用橡膠材質一體成型,使得在使用本實用新型時,卡通傘珠可隨著傘的移動產生動態效果,極大的滿足兒童對卡通造型的喜愛。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簡單、美觀又實用,十分適合兒童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卡通傘珠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傘架;2、傘面;3、卡通傘珠;4、卡通造型;5、固定塊;6、支撐骨;7、通孔。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
參照圖1、圖2,一種卡通傘,包括傘架1和傘面2,還包括有可拆卸地套設于傘架1上的卡通傘珠3,該卡通傘珠3固定于傘面2上。卡通傘珠3包括一體成型的卡通造型4和固定塊5,該固定塊5與傘面2固定連接且具有供傘架支撐骨6穿過的通孔7。
本實用新型的卡通傘在不影響傘原有結構的基礎上將普通傘珠改成卡通傘珠,可采用各種卡通造型,包括動物、植物或者動植物組合等,造型多樣、品種繁多。由于采用橡膠材質一體成型,使得在使用本實用新型時,卡通傘珠可隨著傘的移動產生動態效果,極大的滿足兒童對卡通造型的喜愛。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簡單、美觀又實用,十分適合兒童使用。
上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設計構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構思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非實質性的改動,均應屬于侵犯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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