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支撐重物的腳手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256609.1 | 申請日: | 2012-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596160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12 |
| 發明(設計)人: | 倪占東;周向陽 | 申請(專利權)人: | 臺州職業技術學院 |
| 主分類號: | E04G9/00 | 分類號: | E04G9/00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 33107 | 代理人: | 蔡正保;張智平 |
| 地址: | 318000 ***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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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支撐 重物 腳手架 | ||
1.一種用于支撐重物的腳手架,包括上支撐柱(111)和下支撐柱(21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支撐柱(111)和下支撐柱(211)的截面均呈H型,且截面大小相同,所述的上支撐柱(111)和下支撐柱(211)能相互拼接,所述的上支撐柱(111)和下支撐柱(211)之間還設有能調節兩者拼接總長度且能將兩者固定在一起的調節固定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支撐重物的腳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支撐柱(111)包括上豎板一(121)、上豎板二(131)和固定在兩者之間的上橫板(141);所述的下支撐柱(211)包括下豎板一(221)、下豎板(231)和固定在兩者之間的下橫板(24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支撐重物的腳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調節固定結構為兩個,即調節固定結構一和調節固定結構二,所述的調節固定結構一設置在上豎板一(121)和下豎板一(221)之間,所述的調節固定結構二設置在上豎板(131)和下豎板(231)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支撐重物的腳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調節固定結構一包括若干沿上豎板一(121)上下方向開設的上通孔一(122)、若干沿下豎板一(221)上下方向開設的下通孔一、拼接板一(123)、拼接板(124)、螺栓一和螺栓二,所述的拼接板一(123)設置在上豎板一(121)外側和下豎板一(221)外側之間,所述的拼接板(124)設置在上豎板一(121)內側和下豎板一(221)內側之間,所述的螺栓一穿過拼接板一(123)、其中一個上通孔一(122)和拼接板(124)與螺帽相連,所述的螺栓二穿過拼接板一(123)、其中一個下通孔一和拼接板(124)與螺帽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支撐重物的腳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調節固定結構二包括若干沿上豎板(131)上下方向?開設的上通孔(132)、若干沿下豎板(231)上下方向開設的下通孔二、拼接板三(133)、拼接板四(134)、螺栓三和螺栓四,所述的拼接板三(133)設置在上豎板(131)外側和下豎板(231)外側之間,所述的拼接板四(134)設置在上豎板(131)內側和下豎板(231)內側之間,所述的螺栓三穿過拼接板三(133)、其中一個上通孔(132)和拼接板三(133)與螺帽相連,所述的螺栓四穿過拼接板四(134)、其中一個下通孔二和拼接板四(134)與螺帽相連。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支撐重物的腳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拼接板(124)的寬度小于上豎板一(121)寬度的一半,拼接板四(134)的寬度小于上豎板(131)寬度的一半。
7.根據權利要求2或3或4或5或6所述的用于支撐重物的腳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豎板一(121)和下豎板一(221)之間設有加強板一(311),所述的加強板一(311)的上端與上豎板一(121)相抵靠,所述的加強板一(311)的另一端與下豎板一(221)相抵靠;所述的上豎板(131)和下豎板(231)之間設有加強板(321),所述的加強板(321)的上端與上豎板(131)相抵靠,所述的加強板(321)的另一端與下豎板(231)相抵靠。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所述的用于支撐重物的腳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支撐柱(111)和下支撐柱(211)均采用鋼質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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