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汽車蓄電池支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252354.1 | 申請日: | 2012-05-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633415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26 |
| 發明(設計)人: | 韓妍;紀榮榮;范學斌;李國林;李宏華;李功賦;吳成明;趙福全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2/10 | 分類號: | H01M2/10 |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誠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偉敏 |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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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蓄電池 支架 | ||
1.?一種汽車蓄電池支架,包括蓄電池托板?,其特征是,所述蓄電池托板由上托板(1)和下托板(2)焊接連接構成,上托板(1)的上面為蓄電池固定面(11),上托板(1)的一端為“L”形彎折結構,彎折結構部位(15)與下托板(2)焊接連接,下托板(2)設有支架固定面(21),上托板(1)和下托板(2)的側邊都設有彎折拉深的加強肋(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汽車蓄電池支架,其特征是,所述蓄電池固定面(11)上設有固定蓄電池的螺釘通孔(12),上托板(1)的彎折部位設有延伸平臺(13),延伸平臺(13)上設有蓄電池輔助固定孔(14),延伸平臺(13)的下面兩側設有加強肋板(16)。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汽車蓄電池支架,其特征是,所述蓄電池固定面(11)上設有凹坑(111)或凸臺,固定蓄電池的螺釘通孔(12)設在相應的凹坑(111)或凸臺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汽車蓄電池支架,其特征是,所述支架固定面(21)設有與汽車左縱梁(4)固定連接的螺釘孔(4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汽車蓄電池支架,其特征是,上托板(1)的另一端設有前連接板,前連接板設有與右縱梁固定連接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汽車蓄電池支架,其特征是,上托板(1)的側邊固定連接有線束安裝支架(5)。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汽車蓄電池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彎折結構部位(15)的端部設有與汽車左縱梁(4)加固連接的連接板(17)。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汽車蓄電池支架,其特征是,與汽車左縱梁(4)加固連接的連接板(17)為中間向上拱起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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