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煙氣凈化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244232.8 | 申請日: | 2012-05-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590576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12 |
| 發明(設計)人: | 鄒炎 | 申請(專利權)人: | 香港諾曼泰壹環??萍加邢薰?/a>;鄒炎 |
| 主分類號: | B01D53/04 | 分類號: | B01D5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雙收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1 | 代理人: | 左明坤 |
| 地址: | 100101 北京市朝***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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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煙氣 凈化 裝置 | ||
1.一種煙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個煙氣凈化室(1),在所述煙氣凈化室(1)內固定安裝有隔板(2),所述隔板(2)將煙氣凈化室(1)分隔為布料室(3)和集塵室(4),所述集塵室(4)位于布料室(3)下方,所述隔板(2)左后或前后傾斜設置,在布料室(3)的殼體上開設有進料口(5)和出料口(6),所述進料口(5)的高度高于出料口(6),且進料口(5)接近隔板(2)的上端,出料口(6)接近隔板(2)的下端,所述出料口(6)上設置有第一活動擋板(7),在布料室(3)的殼體上開設有出氣口(8),在集塵室(4)的殼體上開設有進氣口(9),所述隔板(2)上開設有若干小孔或縫隙,所述布料室(3)內設置工作層(10),所述工作層(10)為活性炭或活性焦,所述工作層(10)與隔板(2)接觸,所述出氣口(8)位于工作層(10)上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2)的傾斜角度為5至20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煙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2)上放置的工作層(10)的厚度最薄處的厚度為0.5-1.5米,最厚處的厚度為1.0-2.5米。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煙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口(5)上安裝有第二活動擋板(1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煙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2)為孔板、篩網或具有縫隙的條形板。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塵室(4)的底板的上表面為傾斜面,在集塵室(4)的殼體上開設有排污口(12),所述排污口(12)接近集塵室(4)的底板的下端,在所述排污口(12)上設置有第三活動擋板(13)。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煙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每個煙氣凈化室(1)的進料口(5)、出料口(6)和出氣口(8)均開設在布料室(3)的側壁上,所述進氣口(9)和排污口(12)均開設在集塵室(4)的側壁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煙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進氣管(14)、出氣管(15)、進料管(16)、出料管(17)和排污管,所述煙氣凈化室(1)的個數為3個,從上到下順序排列,所述每個煙氣凈化室(1)的進氣口(9)均與進氣管(14)連通,出氣口(8)均與出氣管(15)連通,進料口(5)均與進料管(16)連通,出料口(6)均與出料管連通,排污口(12)均與排污管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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