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煤氣發生爐的清灰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219604.1 | 申請日: | 2012-05-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576352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05 |
| 發明(設計)人: | 陶開錦;楊海平;徐麗芬;童麗美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方遠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J3/00 | 分類號: | C10J3/00;C10J3/34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 33107 | 代理人: | 張智平;蔡正保 |
| 地址: | 318000 浙江省臺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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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煤氣 發生 裝置 | ||
1.一種煤氣發生爐的清灰裝置,所述的煤氣發生爐包括爐體(1)和處于爐體(1)上部的出氣管(2),其特征在于,本清灰裝置包括清灰管(5),所述的清灰管(5)與出氣管(2)傾斜設置,所述的清灰管(5)上端與出氣管(2)相連通,所述的清灰管(5)下端處具有一能與上述出氣管(2)相通的清灰孔(6),所述的清灰管(5)上還設有能將清灰孔(6)密封住的密封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氣發生爐的清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密封結構包括蒸汽發生器(3)、蒸汽管(4)和密封閥堵(7),所述的蒸汽管(4)一端與蒸汽發生器(3)相連通,蒸汽管(4)另一端與清灰孔(6)相連通,所述的密封閥堵(7)能密封堵塞在清灰孔(6)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氣發生爐的清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灰管(5)下端相對于清灰管(5)上端彎曲設置,且所述的清灰管(5)下端為密封端,所述的清灰孔(6)開設在清灰管(5)的管壁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煤氣發生爐的清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灰管(5)上密封固定具有通孔的墊板(10),所述墊板(10)的通孔與上述的清灰孔(6)相連通,上述的蒸汽管(4)與墊板(10)的通孔相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煤氣發生爐的清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蒸汽管(4)的端部設有一連接環(9),所述連接環(9)中部具有貫穿其本體的連接孔,所述連接孔的上端與所述的蒸汽管(4)相連通,所述連接環(9)一側密封固定在上述的墊板(10)上,且所述連接環(9)的連接孔與墊板(10)的通孔相連通,上述的密封閥堵(7)作用在該連接孔中,并使該連接孔保持密封。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煤氣發生爐的清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密封閥堵(7)通過連接支架(8)鉸接在上述的蒸汽管(4)上,且所述的密封閥堵(7)能作用在上述的連接孔中。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煤氣發生爐的清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密封閥堵(7)和連接環(9)均采用橡膠材料制成。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氣發生爐的清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灰管(5)采用鋼質材料制成。
9.根據權利要求4或5或6或7所述的煤氣發生爐的清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墊板(10)通過焊接的方式固定在清灰管(5)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氣發生爐的清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灰管(5)上端通過焊接的方式固定在出氣管(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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