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立柱式報廢轎車拆解中心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20212621.2 | 申請日: | 2012-05-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657146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譚翰墨;顧瑞華;顧紅偉;蔡文明;盧興才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華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67/00 | 分類號: | B62D67/00 |
| 代理公司: | 江陰市同盛專利事務所 32210 | 代理人: | 唐紉蘭 |
| 地址: | 214423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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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立柱 報廢 轎車 拆解 中心 | ||
1.一種立柱式報廢轎車拆解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包括一個底座(1)、一套回轉(zhuǎn)機構(gòu)、一套舉升機構(gòu)、一套前后運動機構(gòu)、一個電動螺旋千斤頂(11)和一套夾緊裝置;
所述回轉(zhuǎn)機構(gòu)安裝在底座(1)上,它包括一個回轉(zhuǎn)臺(2);
所述舉升機構(gòu)安裝在回轉(zhuǎn)臺(2)的臺面上,包括導柱(6)、螺桿(8)和滑架(5),其中導柱(6)和螺桿(8)豎直安裝在回轉(zhuǎn)臺(2)的臺面上,滑架(5)滑動連接在導柱(6)上,螺桿(8)與滑架(5)通過絲杠-螺母副相連;
所述前后運動機構(gòu)包括兩導軌(9)、一個伸縮氣缸(10)和一輛四輪小車(13),兩導軌(9)和一個伸縮氣缸(10)安裝在滑架(5)前端,四輪小車(13)行駛在兩導軌(9)上;
所述四輪小車(13)上安裝有一個電動螺旋千斤頂(11)和一個可夾持轎車車頂?shù)膴A緊裝置,電動螺旋千斤頂(11)一端鉸接在四輪小車(13)上,另一端與夾緊裝置鉸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立柱式報廢轎車拆解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四輪小車(13)的結(jié)構(gòu)如下:四個輪子裝在前后軸的兩端,前后兩軸用兩根聯(lián)接桿連接成車架,后軸中間安裝有支座,支座的上部分與伸縮氣缸(10)的推桿相連接,支座的下部分通過鉸鏈與電動螺旋千斤頂(11)的底座鉸接,前軸(12)的中間段安裝一個可繞該軸轉(zhuǎn)動的夾持架(15),夾持架(15)分成上、下兩部分,夾持架(15)的上、下兩部分均安裝在所述前軸(12)上,夾持架(15)上有三根成“品”字排列的伸出桿,其中下面的兩根伸出桿安裝在夾持架(15)的下部分,上面的一根伸出桿安裝在夾持架(15)的上部分,該伸出桿的中間處安裝有夾緊氣缸(14),夾緊氣缸(14)和夾持架(15)構(gòu)成夾緊裝置,夾緊氣缸(14)的活塞桿與被拆解轎車(16)的車頂相抵,夾持架的上部分與電動螺旋千斤頂(11)的頂桿鉸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立柱式報廢轎車拆解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柱(6)有三根,三根導柱(6)相互平行。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立柱式報廢轎車拆解中心,其特征在于回轉(zhuǎn)臺(2)采用的是回轉(zhuǎn)支承機構(gòu)。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立柱式報廢轎車拆解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導軌為槽型導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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