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基于物聯網的多終端商務談判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209790.0 | 申請日: | 2012-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563557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8 |
| 發明(設計)人: | 楊姝;王曉琳;宋小燕 | 申請(專利權)人: | 黑龍江科技學院 |
| 主分類號: | G06Q30/00 | 分類號: | G06Q30/00;H04L29/06;H04W4/00 |
| 代理公司: | 哈爾濱市松花江專利商標事務所 23109 | 代理人: | 張宏威 |
| 地址: | 150027 黑***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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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聯網 終端 商務 談判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商務談判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物聯網的發展,對物品的智能化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的技術均已成熟,物聯網的使用已經在人們的交易、監控、管理等操作過程中占據很大比重。多邊談判是電子商務領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多邊談判由于其數據錯綜復雜,因此導致談判智能化程度不高;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談判時效性也成為商務談判中是否具備主動的因素之一,因此,就急需一種具備多邊談判的智能性、高時效的商務談判系統。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是為了適應電子商務中對于多終端談判的需求,從而提供一種基于物聯網的多終端商務談判系統。
基于物聯網的多終端商務談判系統,它包括M個賣方服務器、N個買方服務器、安全認證服務器、權限分配服務器、數據服務器和密鑰分配服務器,所述M個賣方服務器的賣方服務器信號輸出或輸入端分別與安全認證服務器的M個賣方服務器信號輸入或輸出端連接;N個買方服務器的買方服務器信號輸出或輸入端分別與安全認證服務器的N個買方服務器信號輸入或輸出端連接;安全認證服務器的權限分配服務器信號輸入或輸出端與權限分配服務器的權限分配服務器信號輸出或輸入端連接;權限分配服務器的數據服務器信號輸出或輸入端與數據服務器的數據服務器信號輸入或輸出端連接;密鑰分配服務器的密鑰分配信號輸出端與數據服務器的密鑰分配信號輸入端連接;M為大于或等于2的整數,N為大于或等于2的整數。
M個賣方服務器的賣方服務器信號輸出或輸入端分別通過互聯網與安全認證服務器的M個賣方服務器信號輸入或輸出端連接。
N個買方服務器的買方服務器信號輸出或輸入端分別通過互聯網與安全認證服務器的N個買方服務器信號輸入或輸出端連接。
本實用新型基于物聯網技術,使多個買方和賣方通過各自的服務器參與進入一次商務談判中,談判智能化程度高,時效性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具體實施方式一、結合圖1說明本具體實施方式,基于物聯網的多終端商務談判系統,其特征是:它包括M個賣方服務器1、N個買方服務器2、安全認證服務器3、權限分配服務器4、數據服務器5和密鑰分配服務器6,所述M個賣方服務器1的賣方服務器信號輸出或輸入端分別與安全認證服務器3的M個賣方服務器信號輸入或輸出端連接;N個買方服務器2的買方服務器信號輸出或輸入端分別與安全認證服務器3的N個買方服務器信號輸入或輸出端連接;安全認證服務器3的權限分配服務器信號輸入或輸出端與權限分配服務器4的權限分配服務器信號輸出或輸入端連接;權限分配服務器4的數據服務器信號輸出或輸入端與數據服務器5的數據服務器信號輸入或輸出端連接;密鑰分配服務器6的密鑰分配信號輸出端與數據服務器5的密鑰分配信號輸入端連接;M為大于或等于2的整數,N為大于或等于2的整數。
工作原理:本實用新型中,多個買方或多個賣方通過各自的服務器接入安全認證服務器進行安全認證,當確認買方或賣方為合法(具有交易資格)身份后,由權限分配器對買方和賣方的權限進行設置。如對出價的限制,權限分配器將對出價的限制設置為只允許賣方可見所有買方的出價價格,同時設置單個買方服務器只可見其本身的出價價格。權限設置完成后,買方服務器和賣方服務器可以在數據服務器中進行數據的交互,當完成談判實現成交時,密鑰分配服務器6分配一個密鑰信號給成交的買方,買方根據該密鑰信號進行如付費、資料獲取等操作。
本實用新型在談判過程中,可以實現買方服務器之間的重要信息相互屏蔽,保證談判、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并可由一個或多個賣方獨立發起一起談判,并將談判的內容以廣播的形式發送給所有參與的買方服務器,保證各買方服務器的時效相同。
本實施方式的談判智能化程度高,時效性強。
具體實施方式二、本具體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一所述的基于物聯網的多終端商務談判系統的區別在于,M個賣方服務器1的賣方服務器信號輸出或輸入端分別通過互聯網與安全認證服務器3的M個賣方服務器信號輸入或輸出端連接。
具體實施方式三、本具體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一或二所述的基于物聯網的多終端商務談判系統的區別在于,N個買方服務器2的買方服務器信號輸出或輸入端分別通過互聯網與安全認證服務器3的N個買方服務器信號輸入或輸出端連接。
具體實施方式四、本具體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三所述的基于物聯網的多終端商務談判系統的區別在于,M=3。
具體實施方式五、本具體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一、二或四所述的基于物聯網的多終端商務談判系統的區別在于,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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