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機動車船燃油廢氣和微細顆粒排放的監測裝置和監管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192943.5 | 申請日: | 2012-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562785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8 |
| 發明(設計)人: | 林萬泉;章應霖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蘭德瑪水環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1/24 | 分類號: | G01N1/24;G01N15/00;G01N15/06;G01N33/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順天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高占元 |
| 地址: | 518004 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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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動 車船 燃油 廢氣 微細 顆粒 排放 監測 裝置 監管 系統 | ||
1.?機動車船燃油廢氣和微細顆粒排放的監測裝置(11),設置在所述機動車船的燃油動力系統上,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采集廢氣和微細顆粒測試樣的在線取樣器(111),用于處理接收到的所述廢氣和微細顆粒測試樣以得到廢氣和微細顆粒信息的在線監測器(112),用于識別所述機動車船的ID地址序號、控制所述在線取樣器和所述在線監測器的開啟和關閉以及控制所述監測裝置數據傳輸的監控機(113),以及用于轉發所述廢氣和微細顆粒信息以及ID地址序號的北斗導航收發器(11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船燃油廢氣和微細顆粒排放的監測裝置(11),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線取樣器(111)設置在所述機動車船的燃油廢氣和微細顆粒的排放管的出口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船燃油廢氣和微細顆粒排放的監測裝置(11),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機(113)與所述燃油動力系統間還設有用于確保所述監控機在所述燃油動力系統啟動時已上電并處于工作狀態的電氣聯鎖器件(116)。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機動車船燃油廢氣和微細顆粒排放的監測裝置(11),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測裝置(11)還包括與所述監控機(113)連接的、用于采集所述機動車船的燃油動力系統的溫度的溫度傳感器(115),所述監控機(113)根據所述溫度傳感器(115)采集的溫度確定是否啟動所述在線取樣器(111)和在線監測器(11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船燃油廢氣和微細顆粒排放的監測裝置(11),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機(113)包括含有存儲器的控制模塊(1131)和用于數據傳輸的監測數據收發器(1132)。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船燃油廢氣和微細顆粒排放的監測裝置(11),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測裝置(11)還包括為所述監測裝置(11)供電的再充式電源模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船燃油廢氣和微細顆粒排放的監測裝置(11),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線取樣器(111)為周期性采集廢氣和微細顆粒測試樣的微型定量取樣泵。
8.?機動車船燃油廢氣和微細顆粒排放的監管系統(100),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通信連接的權利要求1-7任一權利要求的監測裝置(11)、用于初步判斷所述機動車船的廢氣和微細顆粒排放是否超標的區域性在線識別機構(12)和用于判斷所述機動車船的廢氣和微細顆粒排放的總量是否超標并對所述機動車船的使用進行管控的上位機管理平臺(13)。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機動車船燃油廢氣和微細顆粒排放的監管系統(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區域性在線識別機構(12)和所述監測裝置(11)通過北斗衛星導航系統通信連接,所述區域性在線識別機構(12)和所述上位機管理平臺(13)通過互聯網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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