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和頂蓋的連接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186878.5 | 申請日: | 2012-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623859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26 |
| 發明(設計)人: | 韓妍;范學斌;李國林;李宏華;李功賦;吳成明;趙福全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J1/02 | 分類號: | B60J1/02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 33107 | 代理人: | 張智平;蔡正保 |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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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擋風玻璃 頂蓋 連接 結構 | ||
1.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和頂蓋的連接結構,包括前擋風玻璃(1)和頂蓋(2),所述的頂蓋(2)上開設有安裝孔(21a),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擋風玻璃(1)上固定有卡扣(3),所述的卡扣(3)設置在安裝孔(21a)中,在卡扣(3)上還設有能防止前擋風玻璃(1)滑動的限位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和頂蓋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結構為一限位柱(4),所述的限位柱(4)一端固定在上述的卡扣(3)的側部上,所述限位柱(4)另一端朝向卡扣(3)彎曲且與卡扣(3)之間具有間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和頂蓋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扣(3)側部處開設有凹槽(31),上述的限位柱(4)固定在該凹槽(31)的槽底處。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和頂蓋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柱(4)通過澆注的方式與卡扣(3)一體成型。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和頂蓋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扣(3)一端具有真空吸盤(32),所述的卡扣(3)另一端具有一鉤持部(33)。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和頂蓋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蓋(2)上具有相對于頂蓋(2)本體凹入的安裝臺階(21),上述的安裝孔(21a)開設在該安裝臺階(21)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和頂蓋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擋風玻璃(1)和頂蓋(2)之間還涂有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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