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汽車防水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185842.5 | 申請日: | 2012-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528824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14 |
| 發明(設計)人: | 李國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市國福節能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J11/04 | 分類號: | B60J11/04;E04H15/18;E04H15/58 |
| 代理公司: | 東莞市冠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72 | 代理人: | 何恒韜 |
| 地址: | 5230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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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 防水 設備 | ||
1.汽車防水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一防水袋和至少四根支撐固定柱;該防水袋前端具有一用于汽車開進或開出的袋口,該袋口設有可拉緊或拉開袋口的拉動裝置,在汽車開進防水袋后,拉緊拉動裝置,可使防水袋形成一密封袋體而令汽車整體防水;該防水袋上端外側的邊緣角部分別設有固定裝置,且該固定裝置與支撐固定柱之頂部可拆卸連接,支撐固定柱在汽車開進防水袋前可支撐起防水袋,而在汽車開進防水袋之后則拆除支撐固定柱;該防水袋內側貼有反光標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防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袋的袋體由內層布和外層布組成;其中,外層布為涂塑布、油蠟布、有機硅防水布、尼龍防水布、高膠硅防水材料、玻璃纖維防水布、碳纖維布中的任意一種;內層布為棉布、絲布、紗布中的任意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防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拉動裝置為安裝于袋口內的環狀收口繩,且袋口設有至少兩個繩子鎖口,每一繩子鎖口均向外伸出一段收口繩;通過拉緊繩子鎖口處的收口繩,可拉緊防水袋的袋口而使防水袋形成一密封袋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防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拉動裝置為安裝于袋口的拉鏈,該拉鏈設置在袋口中間或者左右端或者上下端;通過拉緊拉鏈,可拉緊防水袋的袋口而使防水袋形成一密封袋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防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固定柱為升降式支撐固定柱,該升降式支撐固定柱底部設有升降傳動裝置,該傳動裝置可與一直流電機的轉軸可拆卸地連接,通過直流電機和升降傳動裝置,可帶動升降式支撐固定柱上升和下降;該升降式支撐固定柱的頂部設有空心環,防水袋上端外側的固定裝置為扎帶,在支撐防水袋時可將扎帶穿過空心環而扎緊固定,在拆除支撐固定柱時可將扎帶從空心環中松開。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汽車防水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直流電機水泵,用于排放汽車開入防水袋時所產生的積水。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防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袋呈帳篷型,該防水袋外側可拆卸地安裝有六方體型支撐架,該支撐架由若干條支撐桿插接而成;該支撐架可與防水袋的固定裝置固定連接,使該汽車防水設備可作為戶外帳篷使用。
8.汽車防水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防水袋和收口繩,該防水袋上端敞口,該收口繩呈環狀,安裝于防水袋上端敞口處的邊緣部位內,且敞口處的邊緣部位設有至少兩個繩子鎖口,每一繩子鎖口均向外伸出一段收口繩;防水袋內貼有停車線標識,汽車可根據停車線標識從防水袋外經防水袋敞口之邊緣開入防水袋內;在汽車開進防水袋之后,通過向上收起防水袋并拉緊繩子鎖口處的收口繩,可拉緊防水袋袋口而使防水袋形成一密封袋體,進而令汽車整體防水。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汽車防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袋的袋體由內層布和外層布組成;其中,外層布為涂塑布、油蠟布、有機硅防水布、尼龍防水布、高膠硅防水材料、玻璃纖維防水布、碳纖維布中的任意一種;內層布為棉布、絲布、紗布中的任意一種。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汽車防水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直流電機水泵,用于排放汽車開入防水袋時所產生的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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