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水煤漿/煤粉氣化爐及其復合燒嘴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181435.7 | 申請日: | 2012-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509052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31 |
| 發明(設計)人: | 趙勝;胡先君;余建良;唐煜 | 申請(專利權)人: |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J3/48 | 分類號: | C10J3/48;C10J3/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李丙林;余剛 |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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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煤漿 氣化 及其 復合 | ||
1.一種水煤漿/煤粉氣化爐的復合燒嘴,其特征在于,包括:
中間氧通道(2),通向氣化爐內腔;
投料通道(3),通向氣化爐內腔并且在所述中間氧通道的外周延伸;
環隙氧通道(4),通向氣化爐內腔并且在所述投料通道的外周延伸,其中,所述投料通道(3)和所述環隙氧通道(4)之間設有第一冷卻水夾套(7),所述環隙氧通道(4)外周設有第二冷卻水夾套(7’);以及
點火電極(6)和所述點火電極的保護套管(61),均設置在所述投料通道(3)的外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煤漿/煤粉氣化爐的復合燒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氧通道(2)的內部居中地設有火檢通道管(5),所述火檢通道管(5)的面對氣化爐內腔的一端設有透明的高溫保護體(5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煤漿/煤粉氣化爐的復合燒嘴,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的高溫保護體(52)為石英玻璃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煤漿/煤粉氣化爐的復合燒嘴,其特征在于,所述點火電極(6)和點火電極的保護套管(61)位于所述第一冷卻水夾套(7)內腔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煤漿/煤粉氣化爐的復合燒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氧通道(2)和/或所述環隙氧通道(4)內設置有旋流器(11)。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煤漿/煤粉氣化爐的復合燒嘴,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冷卻水盤管(8),在所述第二冷卻水夾套(7’)外周環繞延伸;以及
燒嘴頭部保護層(9),在所述冷卻水盤管(8)的下部外周延伸。
7.一種水煤漿/煤粉氣化爐,包括復合燒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燒嘴為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復合燒嘴。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水煤漿/煤粉氣化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組管道(20),包括與所述復合燒嘴的中間氧通道和環隙氧通道選擇性連通的凈化空氣管線、氧氣管線、以及第一置換用氮氣管線,其中,所述凈化空氣管線、氧氣管線、第一置換用氮氣管線上分別設置有第一組管道控制閥;以及
第二組管道(30),包括與所述復合燒嘴的投料通道選擇性地連通的燃料氣管線、第二置換用氮氣管線、以及煤粉/水煤漿管線,其中,所述燃料氣管線、第二置換用氮氣管線、以及煤粉/水煤漿管線上分別設有第二組管道控制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水煤漿/煤粉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組管線的凈化空氣管線和氧氣管線上分別設置有兩個控制閥,所述第一組管線還包括第一隔絕用氮氣管線,所述第一隔絕用氮氣管線連接至所述凈化空氣管線的兩控制閥之間、以及連接至所述氧氣管線的兩控制閥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水煤漿/煤粉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組管道的燃料氣管線上設有兩控制閥,所述第二組管道還包括連接至所述燃料氣管線的兩控制閥之間的第二隔絕用氮氣管線。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水煤漿/煤粉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組管道還包括對所述煤粉/水煤漿管線進行吹掃或沖洗的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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